夫妻分居虽满两年 感情仍在被判不离

核心提示: 小强与妻子小美结婚后,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日渐产生隔阂。近日,小强以与妻子分居近3年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报讯 小强与妻子小美结婚后,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日渐产生隔阂。近日,小强以与妻子分居近3年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来,2014年12月2日当天,夫妻俩又发生争吵,从这天起,本来就很少回家的小强更难得回去了,即使回来也回父母家中居住。但小美在法庭上辩称,她与丈夫虽然有矛盾,但她正在积极改正,她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能够继续维持婚姻。

法官审理查明,夫妻两人并非因为感情破裂分居,而是因小强在铁路沿线工作,造成常年不在家。法庭审理时,小强也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与妻子感情确已破裂,故法官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小强提出质疑,“法律规定,夫妻两人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离婚,为什么我们分居快3年了却不能离婚?”该案主审法官向其解释,我国婚姻法虽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在调解无效后,如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应准予离婚。但这里所说的分居是有条件的,即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而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导致的,现实生活中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不包括在内。“你长期不在家是因为工作性质所致,夫妻间缺少沟通才导致隔阂产生,并非单纯因感情不和而不在一起生活,你和妻子回去后各自改正不足,应该可以过上幸福和谐生活的。”(民一 小许)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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