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核心提示: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黄俊杰同志任副市长。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7年7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黄俊杰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 

吴江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云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 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国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三、免去: 

傅雅敏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云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国鹰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邢永忠同志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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