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街道)如何办理不动产交易和登记?

核心提示: 乡镇和农村居民,又该如何办理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呢?

不动产登记现场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贯彻《物权法》,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2016年6月12日,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行使职能,以“平稳过渡、顺利落地”为出发点,坚持“便民、利民、零差错”的原则,实现了不动产登记“高效服务、快捷便民”的服务宗旨。截至2017年5月23日,中心共受理各类登记43459件,发放证书25728件,证明12889件,开具各类查询证明61350件,给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那么,乡镇和农村居民,又该如何办理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呢?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镇(区、街道)的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处、国土分局、各镇(区、街道)的规划建设服务所或住建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办理。

对于乡镇和农村居民关心的农房交易和登记,各镇(区、街道)规建所(住建分局)负责本镇(街道)范围内不动产交易申请的预受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对房屋交易进行预审,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期间,国土分局每周固定一天派工作人员到各镇(街道)规建所(住建分局)工作,对规建所(住建分局)预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土地转让、不动产登记的预审,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国土分局负责联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不动产进行权籍调查,分别由国土分局通知土地测绘单位、规建所通知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绘,各测绘单位及时开展测绘工作,提供土地测绘、房屋测绘成果。

在受理过程中,由规建所(住建分局)工作人员陪同当事人并携带房产档案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房产管理处窗口领取房屋测绘成果,办理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交易等手续;到地税窗口办理契税缴纳手续;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填写相关书面材料,办理面签、不动产登记申请手续,领取不动产交易登记收件单。

随后,市房产管理处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各自职责对相关申请进行审核、登簿、缮证。

最后是发证阶段,当事人凭收件单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另据了解,镇(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由国土分局负责整理材料上报,规建所(住建分局)负责规划、建设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企事业单位的不动产交易和登记由国土分局、规建所(住建分局)配合完成。

(殷显春 王红康)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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