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文明”不能靠“吓”出来

核心提示: 当然,社会公众也要自觉自律,养成现代公民素养,不能把“厕所文明”不当回事,正所谓“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要从如厕文明开始,树立自身文明形象。

“厕所文明”不能靠“吓”出来

近日,重庆石油路某公厕门上贴出了安有摄像头的通知。这一来,在周围居民中引起了不小议论。

事实上,这则“厕所摄像头通知”并没有真的付诸实施,而是唱的“空城计”——吓退不文明如厕者。之所以会有这么一出,原来是公厕管理方为了对付损坏公物的行为作出的无奈之举,因为很多人不注意如厕文明,尤其是公厕的设备常被人为损坏,要么就是烟头把抽水箱烫出印子;要么就是刷子被人为破坏成两截等。发出如上通知,就在于起到警示作用,“阻吓”破坏公物等的不文明如厕行为。

厕所一旦安装摄像头,将不爱护公物等不文明行为“全程留痕”,无疑具有“杀伤力”,会形成极大威慑,促进“厕所文明”,但无疑也会“误伤”所有文明如厕者,使其产生心理压力,生怕个人私隐“走光”,担心“不雅”形象被现场“直播”。这就会让许多虽然“内急”但不知内情的人,对公厕望而生畏、望而却步,从而导致公厕不“公”,失去其作为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社会公益作用,即便公厕内部设施再完美无缺,再整洁漂亮,也徒成摆设,中看不中用。虽然,厕所管理者的初衷并非要摄录、曝光如厕者的个人隐私,而是为了保护厕所公共设施,才出此下策,凸显公厕管理上的无奈,但也暴露出公共管理手段的“简单粗暴”,或者说也是一种“懒政”。

爱护公物,树立如厕文明,不能靠摄录、曝光用户隐私来“恫吓”,关键要靠每一位如厕者的文明自觉和素养,要靠社会文明风尚的养成,也要靠文明合法的管理手段。为达到保障公厕设施不被破坏的目的,就不惜以摄录他人隐私的方式来裹挟、“恫吓”,虽然并未真正实施,没有触及违法底线,但也是对公民人格权和法律的不尊重,偏离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法治轨道,其实是公共卫生管理手段匮乏和无能的表现,也是城市社会治理成效的一个折射。对此,有关部门和管理者应该反思警醒,提升管理能力和智慧,改进完善管理思维和方式,积极有效作为和履职,既发挥好公厕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公众的效能作用,也维护好公厕的文明整洁有序形象,培育文明、健康、人性的厕所文化。

当然,社会公众也要自觉自律,养成现代公民素养,不能把“厕所文明”不当回事,正所谓“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要从如厕文明开始,树立自身文明形象。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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