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灾损失,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6月10日起全面开秤收购夏粮

不合格小麦,按质论价敞开收购

核心提示: 为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灾损失,防止因小麦质量不合格造成农民卖粮难和确保社会稳定,避免大量不合格小麦流入口粮市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好等外小麦收购的意见,我市粮食部门制定了不合格小麦收购工作意见。

受连续阴雨天气影响,今年我市小麦大面积出现发黑、发霉、发芽、感染赤霉病等情况,导致小麦不完善粒率严重超标,不符合国家收购质量标准。为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灾损失,防止因小麦质量不合格造成农民卖粮难和确保社会稳定,避免大量不合格小麦流入口粮市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好等外小麦收购的意见,我市粮食部门制定了不合格小麦收购工作意见。

据市粮食局负责人介绍,其主要内容是五个“严格”,一是严格收购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不限收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对不合格小麦,要积极进行市场化收购,根据自愿原则,应收尽收。对不完善粒率(含黑头、黑尾、发芽粒、霉变粒、赤霉病粒)严重超标、色泽、气味严重不正常的小麦,应交由相关部门处置。二是严格收购质量标准。根据今年不合格小麦占比较高的实际,各购销企业收购要坚持质量标准,特别是不完善粒率和赤霉病粒率指标不超过用途限制,确保食品安全和饲料、养殖安全。对不完善粒率超标,但赤霉病粒率不超标的,可以作口粮用途收购;对不完善粒率不超标,但赤霉病粒率超标,或不完善粒和赤霉病粒率都超标的,只能作饲料、工业原料等用途收购,不能流入口粮市场。三是严格购销责任。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不合格小麦购销的主体责任。四是严格工作要求。按规定填写收购凭证,登记售粮农民信息,妥善保存收购凭证。收购坚持按质论价,准确验质,不克斤扣两,按照口粮和非口粮,分仓储存,积极为售粮农户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不合格小麦库存管理和定向销售制度。五是严格工作纪律。决不允许压级压价,损害农民的利益;决不允许“打白条”;决不允许从本市区域外采购不合格小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禁收购的饲料、工业原料用途小麦流入口粮市场。收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不合格小麦收购过程中的问题。

据介绍,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6月10日起全面开秤收购,截至6月15日,已收购入库不合格小麦2.2万吨,可作为口粮用的小麦收购均价每斤0.85元左右,作饲料用小麦收购均价0.65元左右。

(唐敏 蒋须俊)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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