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光有常识还不够

核心提示: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一骑电动车女子过斑马线时被大货车撞亡,昨日,福州交警公布老人案情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因途经斑马线未减速,货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而骑手因途经斑马线未下车推行,承担次要责任。

法言冷语

“礼让斑马线”光有常识还不够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一骑电动车女子过斑马线时被大货车撞亡,昨日,福州交警公布老人案情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因途经斑马线未减速,货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而骑手因途经斑马线未下车推行,承担次要责任。

机动车过斑马线要礼让行人,是一项基本礼仪,更是一条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第123号令,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则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的颁布实施,文明驾驶的风气逐渐形成,“礼让斑马线”也成为人们的出行常识,但不时发生的斑马线车祸惨案,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礼让斑马线”光有常识还不够,从交通常识的知道普及到文明驾驶理念的内心养成,再到对常识的真正践行,其间仍然有一个贯彻执行的过程,需要从知道规定、被动服从、不时违反,发展到理解认同、主动遵循、普遍奉行,徒法不足以行,徒有法律常识也不足以行。

作为广大司机和驾驶人员来说,不但要明知应知“礼让斑马线”的法律规定和文明驾驶常识,做到在斑马线前减速、让行,尊重保护行人的法定路权和生命健康,更要将“礼让斑马线”铭记在心,自觉树立起文明驾驶的理念和素养,真正形成人车和谐、井然有序的文明交通氛围,而不是到处可见的机动车辆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不和谐画面。如果本案中货车司机牢记“礼让斑马线”,时时养成文明驾驶好习惯,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在通过斑马线时严格依法做到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想必就不会酿成女子被撞身亡的交通横祸。

而女子被撞身亡,其惨痛遭遇令人同情惋惜,但其不幸遭遇以及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的事实也令人警醒。无论是行人还是骑乘非机动车辆的人们,尽管知晓“礼让斑马线”是法律规定、交通常识,是法律赋予行人享有的交通优先权利和交通安全“福利”,但也不能抱有丝毫“高枕无忧”的放松心态,甚至存在“我的人行道我做主”的傲娇心理,须知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多变,风险随时都会发生,过斑马线时也一定要谨记自身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的法律义务,做到多看快行——多观察、快速通过,而骑乘非机动车者也要严格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依法主动“下车推行”,否则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可见,除了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普及和强化执法,使得“礼让斑马线”成为交通常识,成为法律刚性制约威慑下不得不遵循的交通准则,从而守住“斑马线”这条行人权益保障线,更为重要和关键的是牢固树立培养人们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内心意识和理念,从法律要我“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到我要“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真正从他律到自律,有效提升法律、道德素养,把法律、公共道德的外在要求铭记在心,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文明驾驶、人人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新环境。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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