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冷语“楼市假离婚”须谨防法律风险

核心提示: 近日,随着楼市行情上涨,上海“假离婚”和假结婚的现象有所抬头,上海多个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人数大增,部分区县民政局不得不对办离婚手续进行每日限号。

法言冷语“楼市假离婚”须谨防法律风险

近日,随着楼市行情上涨,上海“假离婚”和假结婚的现象有所抬头,上海多个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人数大增,部分区县民政局不得不对办离婚手续进行每日限号。

和为了逃废债务、转移资产、躲避执行等的“假离婚”不同,为买房而假离婚、假结婚,是楼市“发烧”和限购政策下的“奇葩”。在楼市“发烧”、房价飙涨引发的恐慌情绪和抢购风潮下,为了突破家庭房产套数、户籍关系以及社保缴费年限等政策限制,许多人尤其投资炒房者动起了假离婚、假结婚的“歪脑筋”,试图在楼市飙升行情中“跑步前进”,分享财富盛宴。

少数一线城市的楼市发烧行情,离不开首付贷、众筹买房、过桥交易、自买自卖等非常规手段的火热助推,本身充满了风险,加上当前以去杠杆、挤泡沫为主的楼市降温调控政策下,也会带来楼市下滑、房价下跌的“拐点”。但除了这些市场风险因素之外,“楼市假离婚”本身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法律上的风险。

首先是“假离婚”弄假成真的法律风险。别有企图的夫妻一方,以先“假离婚”购房、避债,以后再复婚等为借口,骗取对方同意并签字办理离婚协议手续后,不再兑现诺言,让“假离婚”弄假成真,另一方悔之晚矣。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不时发生。

其次是“人财两空”的法律风险。为了躲避限购,享受首付、税收等首套房优惠政策,“假离婚”中,一方往往将所有房产都转移到另一方名下,试图成功购房后再复婚。但在“假离婚”弄假成真的情况下,另一方不但趁机离婚,还独享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净身出户”,“人财两空”。

三是假结婚导致债务缠身。假结婚是为了成功“入户”,突破购房中的户籍关系等限制,但按照《婚姻法》等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结婚”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发生债务,将给通过假结婚买房者带来债务隐患。

而如果少数不良企图者,通过假结婚来达到转嫁、分担甚至虚构债务的目的,更让通过假结婚买房者陷于不可预测的巨大债务风险之中。

婚姻是爱情的结晶,是感情的归宿和象征,是维系夫妻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不能视同儿戏,成为购房、炒房、投资等市场交易的工具。市场交易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盲目进入楼市、轻易把婚姻关系投入市场交易的风雨飘摇中,必然也会导致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发生,最终得不偿失,后悔不及。 

责任编辑:张钰婷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