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温泉路上撞人 烦心 保证金索要不回 窝心

核心提示: 如今车祸事故是天天发生,有司机解嘲说:只要不是重大事故,能用钱解决的都不算事故,那顶多算是个故事。

本报讯 如今车祸事故是天天发生,有司机解嘲说:只要不是重大事故,能用钱解决的都不算事故,那顶多算是个故事。”可最近,李某却为这样的“故事”烦透了心,最终还是靠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2015年10月1日,趁着国庆放假,李某准备开车带着妻儿去汤山泡温泉,谁知车还没开出丹阳,就将在路边行走的蔡某撞倒。蔡某当场面部撞地,导致鼻部受伤。见此情况,李某吓出了一身冷汗,只好对妻儿说,“今天这温泉算是泡汤了。”他立刻将蔡某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当天,李某除了承担蔡某两千余元的治疗费用外,还交付了5万元医疗保证金。当时双方立下字据,约定此款多退少补。一个星期后,蔡某出院回家,李某拎着水果去看他,顺便索要5万元医疗保证金,谁知却遭到蔡某拒绝。在几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蔡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5万元医疗保证金。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激烈辩论。“我撞了人,掏医药费和医疗保证金是天经地义,但现在蔡某已经康复出院,医疗保证金就该返还给我。”李某坚持认为。

蔡某也坚持,“一场事故,导致我面部留下疤痕,不仅破坏了我整体的形象,后期还需治疗,那5万元医疗保证金就当后期的治疗费,不能归还。”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双方对医疗保证金的设立、用途、担保范围和时间看,该医疗保证金是为了保障被告医疗权益而设立,

用于被告检查治疗,担保范围和时间约定为被告出院前的各项费用,实行多退少补。李某将5万元医疗保证金押于蔡某处,就是为了保障被告医疗权益的实现,双方的行为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李某在蔡某治疗期间,承担了其治疗检查费用。庭审中,蔡某对剩余的检查治疗费用拒绝核算,属于对剩余治疗费用从保证金中优先受偿权益的自我放弃。对于后续治疗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均不可知,蔡某却以可能发生高额费用为由,要求李某继续承担治疗保证责任,其辩解不符合担保法规定需要债权人和保证人合意的法律规定,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据此,法院判令蔡某返还李某5万元医疗保证金。

(民一小许)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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