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在宿舍内请客吃饭 客人下楼时意外摔亡责由谁担

核心提示: 约上几个老乡在一起聚一聚,吃个饭聊聊天本是很平常的事。可谁知这事摊到刘兵头上,却闹出了人命官司。

约上几个老乡在一起聚一聚,吃个饭聊聊天本是很平常的事。可谁知这事摊到刘兵头上,却闹出了人命官司。2015年7月5日,刘兵被死者赵丰家属告上了法庭,一同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那一起喝酒的其他老乡,还有刘兵单位旺盛机械公司的代理律师。为何要将旺盛机械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一起喝酒的赵丰是在刘兵住的旺盛机械公司宿舍下楼时摔死的。那请客的刘兵、一起喝酒其他老乡、刘兵单位旺盛机械公司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此案经过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日前作出了判决。

死者家属认为:被告刘兵邀请赵丰与被告崔力、金敏、朱正、朱建、陈坤共同长时间饮酒,席间未能尽到规劝少饮酒的义务,保护赵丰人身安全。赵丰下楼时,因为酒精作用从楼上摔倒受伤继而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次共同饮酒人员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告刘兵安排喝酒的地方位于被告旺盛机械有限公司的宿舍,应该有专人管理,宿舍区域的楼梯也不符合安全标准,该楼梯存在安全隐患也是导致赵丰摔落的原因。

四原告作为赵丰的近亲属,要求上述被告共同赔偿因此次事故产生损失的70%,约五十余万元。

被告刘兵认为: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赵丰死亡原因不是因为酒精作用,是其自身的疏忽大意。刘兵席间并未向其劝酒,其死亡与刘兵邀请吃饭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且刘兵并不存在过错。所以,刘兵不同意赔偿损失。

被告旺盛机械公司认为:被告单位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赵丰的死亡与本被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事发地点不属于公共场所,被告单位作为事发地点房屋所有人应不承担责任。被告刘兵作为活动组织者应该承担安全保障责任。该宿舍系无偿提供员工居住使用,公司仅对于其员工及其他允许居住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全,公司无法预知,故对于临时外来人员赵丰的死亡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余被告均认为:事发当晚六、七人共喝了一瓶酒,席间并没有任何人向赵丰劝酒,赵丰也不是因为醉酒死亡,其下楼时跌落致死与一起喝酒的人员没有因果关系,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死者赵丰从事发地点楼梯左侧摔落脑部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是事实。事发地点位于被告旺盛机械公司宿舍楼,该楼梯左侧(面朝下楼方向)确无遮挡等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一般生活经验该楼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通过现场图片可以看出,该楼梯被一立柱分割成上下两段,上段因由立柱及二楼楼面限制,无遮挡空间较小,只要达到日常的自身安全注意程度即可避免事故发生。楼梯下段距离地面高度较低,不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死者赵丰从楼梯左侧跌落,自身的疏忽大意是主要原因。被告刘兵作为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其对于参加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尽到较高的注意义务,赵丰饮酒后行动,刘兵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应当及时预知并作出积极行动予以防范。刘兵未尽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导致赵丰跌落受伤的次要原因。被告旺盛机械公司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对于事发地点楼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积极排除,该楼梯存在安全隐患与赵丰从楼梯边跌落存在因果关系,故旺盛机械公司也应当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最终,除赵丰近亲属应自担的损失外,法院判决被告刘兵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4万余元,被告旺盛机械公司赔偿原告损失计8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死者家属近期已经拿到了部分赔偿款项。

(导宣 艳青)

(文中人物和厂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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