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门向熟人“借”车事后不还直接转手卖掉

核心提示: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吕城镇中年男子钱某向他人借了电动车、摩托车后,不但不及时归还,还把车卖了。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吕城镇中年男子钱某向他人借了电动车、摩托车后,不但不及时归还,还把车卖了。近日,吕城派出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钱某抓获归案。

“民警同志,我骑了一年多的电动车被一名熟人借走了,到现在也没有还回来,而且一直联系不上他。”日前,在吕城镇上经营一家餐饮店的蒋某焦急地跑到吕城派出所报警。据蒋某讲述,这位熟人姓钱,也是吕城人,那天匆匆来到他的店里,说要借用他的电动车去家里拿一下东西,然后便没再回来。

接到报警后,吕城派出所民警根据蒋某提供的线索迅速开展缜密侦查,并很快锁定钱某的落脚点。随后,民警找到钱某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钱某如实供述了其将蒋某等人的电动车、摩托车借走,办完事后就将车转手卖掉,以获取不当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

记者采访获悉,钱某一直以来无所事事,家里原先的房子已被拆迁,但所得拆迁款早已“空空如也”,分得的房子也是家徒四壁,屋内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而他平时爱抽烟、喝酒、洗澡,又不想去上班,导致手头屡屡“紧张”。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可以轻松、快速地挣到钱。那天他在吕城镇某村遇到初中同学何先生的母亲,钱某看到同学家门口停着一辆电动车,顿时“计上心来”,问同学母亲“能不能借用一下电动车,我去上下坟,用完了就还回来”。何先生的母亲一看是儿子的初中同学便欣然答应,“车钥匙在电动车上,你骑走吧”。然而,钱某把电动车骑回家后,便直接将车卖给了废旧物品收购站的人员。

见钱来得这么容易,此后,钱某便一直故伎重演,先后用相同的手段欺骗同学、同村等熟悉的人,以“身上没有现金,需要借车去银行取钱”“去家里拿东西”等理由为幌子,相继诈骗了8名被害人,共骗取电动车、摩托车8辆,现金1000余元。所骗取的车辆均被低价卖出,涉案价值1万余元。

“让人感到不解的是,多名受害者发现联系不上钱某时,竟都看在‘熟人’的面子上,没好意思向公安机关报案。”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直至最近,他们接到蒋某的报警后,结合大数据进行视频监控分析,才彻底掌握了钱某的犯罪手段及事实,最终于3月中旬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钱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王琳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