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重回课堂,你怎么看?

核心提示: 俗话说:“三分教,七分管”,要把学生培养成才,不仅需要教育引导,也需要适度的管理惩戒。从今年3月1日开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批评训导的方式,但不能伤害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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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马骏

俗话说:“三分教,七分管”,要把学生培养成才,不仅需要教育引导,也需要适度的管理惩戒。从今年3月1日开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批评训导的方式,但不能伤害侮辱。

据了解,这一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了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根据规则的内容:学生存在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行为时,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当“戒尺”重回课堂,我市的学生家长是如何看待这一新规的呢?有学生家长认为,惩戒是有必要的,中小学生年龄还小,思想不成熟,通过惩戒能起到较为直观的警示作用。也有家长认为,惩戒有必要,但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惩戒不是目的,最终还是要教育小孩。

在记者走访中,不少家长赞同对学生采取惩戒措施,但如何惩戒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惩戒绝非“打骂”学生,根据规则,惩戒包括三类:第一类是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等一般惩戒;第二类是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等较重惩戒;第三类是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等较重惩戒。不过,即便规则表述得十分清楚,但在具体教育过程中,老师能否把握好尺度,合理惩戒,让一些学生家长有所顾虑。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新规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一些痼疾。“近些年来,一些老师面对犯错的学生不知如何去管,仅依靠口头教育,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来说并没有效果。”有着多年从教经历的我市某中学教师刘强(化名)认为,长期以来,一些老师考虑到惩戒学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风险,为了“自保”,选择对学生的错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佛系”对待。新规实施后,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学校不得据此给予处分或其他不利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支持或代表教师追究法律责任。

不过,在为教师“撑腰”的同时,新规也为学生撑起了保护伞,明确了体罚、变相体罚、辱骂、选择性惩罚等6种被禁止的教育惩戒方式。如果家长认为教师或学校的处置不合理,新规也提供了多种申诉途径。

禁止错误的教育惩戒方式十分有必要。近日,网友爆料天津一中学老师在训话中歧视学生:“你妈妈挣多少钱?别怪我瞧不起你,某同学妈妈一年挣的比你妈妈50年挣的都多。”目前,涉事教师已被停职。该事件在引起社会对于“师德”议论的同时,也让不少人对教育惩戒权重回课堂产生了思考。

“惩戒权重回课堂,能否真正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需要两方面的支持。”一位学生家长说,“一方面,需要家长的大力支持。如果家长对于老师教育孩子并不放心,动辄因老师惩戒而向学校发难,那所谓的‘教育惩戒权’便成了一纸空文;另一方面,惩戒权重回课堂实则是在倒逼教师队伍加强日常培训以及高尚师德的养成。”这位家长表示,现如今,绝大多数家长都具备正确的价值观、教育观,只要孩子该被惩戒,家长很少会有异议,关键是老师惩戒的对不对,惩戒的方式能不能被接受。只有家长和老师各自提升自我修养,才能让教育惩戒权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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