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休假模式”不宜推广,你怎么看?

核心提示: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238号建议进行了答复。

本报记者 马骏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238号建议进行了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每周四天半工作时间制度的建议,人社部回应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缩短工时会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带来较高的用人成本和负担,影响经济发展。进一步缩短工时标准尚不具备现实基础,不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

据悉,为了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复苏,去年4月,南京市提出“培育新消费,打造夜间经济品牌,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具体而言,就是鼓励各类企业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灵活试行每周增加0.5天休息,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适时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

记者了解到,其实,“2.5天小长假”并非新规。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此后,10余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对此,市民们是如何看待的呢?“太可惜了,如果能够推广的话,两天半完全足够进行一次短途旅行了!”市民唐先生表示,最近几年,他每回和朋友们相约出游都会选在周五下午。“我和朋友们都比较喜欢自驾游,选一个双休日,去一个三个半小时车程之内的地方玩。”唐先生说,“如果周五下午就能出发,那晚上便能到达目的地,在当地夜游一番后可以睡个懒觉,第二天精神饱满地去玩乐,周日下午返程。”唐先生表示,之前,为了能够实现这样的行程,大家都是事先处理好手头的事情,向单位请半天假。不过,有时候请不到假,旅行计划便泡汤了。对唐先生和他的朋友来说,周六出发的旅行在时间上太赶了,游玩的心情也大打折扣。

周女士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在她看来,“2.5天休假模式”确实不宜推广。“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每周2.5天的假期,但并非各行各业都能这样操作。”不仅如此,周女士还认为,所谓的“2.5天休假模式”真正实行起来也许会变成“3天休假模式”。“周五下午就放假,恐怕周五上午的工作效率也难以保证。人在单位待着,恐怕心已经飞走了。”周女士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市民并没有对“2.5天休假模式”表现出较大的兴趣。“我觉得现在这样一周工作5天、休息2天挺好的。”市民陆先生说,“我的薪水是按工作时长计算的,少工作一天就少赚一天的钱。我现在每个月要还车贷、房贷,经济压力还是不小的。现在正是努力工作赚钱的时候。”

市民刘女士则认为,每周“2.5天休假模式”并不现实,“对我来说,每周能够保证双休日不加班就很不错了。”刘女士表示,多年来,她不仅要面对工作日“家常便饭”式的加班,还不得不在双休日到工作单位加班,每年的带薪休假也难以得到保证。“我觉得,与其在‘2.5天假期模式’上纠结,不如将现有的相关政策落实好,让我们这些基层员工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假期。”刘女士说。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能够严格执行目前工时标准的企业比例不高,加班情况较多。进一步缩短工时标准尚不具备现实基础,不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目前有的地方推行的2.5天假期,也可能成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特有福利,社会影响也不好。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现行工时、加班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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