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任性怒火还需法治之水浇灭

核心提示: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一男子在地铁站里因别人多看了自己一眼就出手打人,并逃离现场。10天后,该男子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符向军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一男子在地铁站里因别人多看了自己一眼就出手打人,并逃离现场。10天后,该男子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生活中,只因多看他人一眼而意外引发的冲突乃至暴力流血事件,并不少见。尤其是一些年轻人,年轻气盛,偶然间与人眼神接触,互相容不得被对方多看一眼,认为这是挑衅、冒犯,在你来我往的眼神“互怼”中,和一句“你瞅啥”的怒喝中,如果一方不赶快低头“认怂”或避开眼神对视,则一场肢体冲突势必难免。

此种“眼神不适当交流”引发冲突的背后,是逞强斗勇,谁也不服谁、谁也容不得谁的戾气与乖张,是文明法治社会爱与理性交往的缺失。

文明和谐社会,人与人之间本应秉持爱与理性交往,多些文明包容谦让,少些暴躁易怒锱铢必较。避免因偶尔的、无意中甚至想象中的“冒犯”,就在人与人尤其陌生人之间酿下一触即发的暴力争斗“火种”,继而在理性缺失之下,迅速引爆一场完全意外、本可避免的纠纷甚至血案。

而要提倡爱与理性交往,就要从根本上撒下文明法治的种子,祛除民间那种认为争强斗勇就是有“血性”的认知误区,祛除一些人尤其年轻人好面子、为争“一口气”就不计后果的莽撞、冲动心理。

事实上,我国是传统文明礼仪之邦,“温良恭俭让”一直备受推崇,但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面对价值多元、利益复杂、诉求多发的现实,面对工作节奏快、生活压力大、许多年轻人紧张焦虑的“现代病”,仍要沉心静气、淡定心神,将文明礼让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同时摒弃那种“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的虚浮面子观。

爱与理性交往,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必然。面对生活中“你瞅啥”“怒路族”等“非典型琐事”导致的暴力冲突,一方面要强调法律的刚性与惩戒作用,对违法侵权者施以必要的法律惩戒,起到法律应有的惩戒和预防功能;一方面,要注重法治的柔性与教化作用,在法律事后惩戒的同时,做到关口前移,积极培育法治文明与法治信仰的种子,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文明教育和道德宣传,让德法相辅,在全社会播下尊重权利、善待他人的法治文化种子,人与人之间应多一些爱与理性交往。莫因偏私、主观、莽撞而冲动违法、伤害他人。

一句歌词唱得好:“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记你容颜……”唱出了人与人之间的柔情与牵挂,让人为之向往动容。生活中“你瞅啥”“路怒族”之类的任性戾气之火,还需要人们内心深处法治文明的理性善意之水浇灭。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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