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核心提示: 昨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决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等

本报讯(记者 旦平)昨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决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等(见今日2版)。市人大领导李忠法、马耿良、周爱仙、符红海、韩静慧、蔡国璐、束瑞成、陈龙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立群列席会议。

上午,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丹阳市2020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据悉,今年我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33件,转为建议办理的议案13件,共146件,其中重点建议6件。目前,A类建议办结83件(包括6件重要建议),B类建议56件,C类建议7件,答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1年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经过公开征集、科学论证、精心筛选、优化调整等环节,目前共初排2021年新开工民生实事候选项目20个,计划总投资约12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14.62亿元,涵盖交通提升、污水处理、安全排险、文体教育等工程。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草案)的报告,审议决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下午,赵立群代表市长黄万荣提请人事任免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任命王成明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培博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经过投票表决通过。

黄万荣、周绪平同志由于职务变动及工作调动,已向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提出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投票决定同意黄万荣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同意周绪平辞去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根据主任会议提名,提出了决定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和代理检察长的议案。

根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王成明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志祥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见今日2版),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代市长王成明领誓,面朝国徽,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镇江市人大代表补选事项;听取和审议关于评选和表彰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的意见;讨论通过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有关辞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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