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序推进

核心提示: 为深入推进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开发区制定了《2020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 郡玉 通讯员 开宣)为深入推进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开发区制定了《2020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上下提升认识,把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当成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秸秆综合利用是实现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措施。按照“稳定秸秆机械化还田、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促进其它利用形式发展”的工作思路,开发区在工作推进中建立以各村(社区)为责任主体、广大农户及企业(合作社)为主导力量的综合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多方式综合利用和禁焚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今年秋收秋种期间(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全区范围内禁烧率达100%,实现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各级巡查和督查组零发现。同时做到秸秆及时还田,收储秸秆无乱堆乱弃现象,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在秸秆机械化还田方面,收割前,各村(社区)督促农机服务组织和机手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并严格把好收割作业关,不带秸秆切碎(粉碎)和抛洒装置的收割机,一律不得在确定秸秆还田的区域进田作业,有装置却不使用的,一经发现应立即阻止其作业。收割结束后,还会及时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

围绕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开发区继续对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实行机耕作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对没有发生秸秆焚烧,并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种植户,均应给予补贴;对发生焚烧的种植户,应从其种植户补贴面积中剔除焚烧田块的面积。对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中收集利用的收集企业、合作组织或个人予以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中所需农业机械,除按之前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外,开发区也将对部分农机购置给予适当奖补。

如何形成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秸秆直接还田为辅的多渠道、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如何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从而在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开发区积极实施秋季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通过专业化集中收集,专门用于发电、固化成型、气化、沼气等;开展秸秆加工利用,利用秸秆加工草绳、草包、饲料、编织草帘等衍生产品;开展农业再循利用,秸秆除了还田,还可专门用于果茶林地覆盖、堆肥、食用菌基料等。

开发区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工作中不仅强化宣传引导,把秸秆综禁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还通过利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告农户一封信、设立禁烧标牌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同时实行挂钩包干和分片督查、巡查制度:各部门与村(社区)实行秸秆禁烧挂钩包干,并与挂钩村(社区)捆绑考核,各部门深入乡村田间,督促村(社区)做好禁烧工作。各村(社区)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一旦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第一时间到位,迅速控制火情,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入沟河的行为。

开发区要求,秋季禁烧期间,各村(社区)要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周密布署,把收割作业、秸秆收集、机械化还田,人员组织、收集点设置等作为一个整体谋划,同时强化对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运用,特别是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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