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近期下发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等级评定办法》,我市将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市相关普法成员单位将从多方面落实责任制考核等级评定的相关工作。

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我市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本报讯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郸思轩)昨日,记者从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近期下发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等级评定办法》,我市将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市相关普法成员单位将从多方面落实责任制考核等级评定的相关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年度等级评定将从组织领导、机关学法职责、社会普法职责、工作成效和考核加分五个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日常普法执法考核占比60%,特色项目现场展评占比40%。根据最终结果,90分以上的单位评为优秀等级,80分以上的单位为达标等级,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等级。据介绍,按照评定程序,各单位将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考核自评自查,梳理任务清单和特色项目,10月底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并报送台账资料,市普法办将在每年年末组织开展完成“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工作。

据悉,近年来,我市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周娜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