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核心提示: 自9月10日起,我市将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等两个提取业务,从而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属性。

 本报讯 (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小寅 诸葛)自9月10日起,我市将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等两个提取业务,从而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属性。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管要求,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我市将停止办理两类公积金的提取业务:一是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停止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停止提取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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