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已住三年多,竟因原房主债务纠纷被查封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肖倩(化名)致电记者反映,称她遇上了件麻烦事。原来,三年前她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与原房主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这套房子却因原房主的债务纠纷被查封了。

原来都是“未及时过户”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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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马骏)近日,市民肖倩(化名)致电记者反映,称她遇上了件麻烦事。原来,三年前她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与原房主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这套房子却因原房主的债务纠纷被查封了。

“这套房子是安置房,售价较低,所以我才决定购买的。”肖倩告诉记者,当时距离这套房子可以买卖的期限还有一年。由于想省下些“手续费”,所以与原房主约定,先签定购房协议,并支付房款,待过了限制期限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然而,在此后的时间里,由于原房主一直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丹阳,过户的事情便拖了下来。“我想已经签了购房协议,我也付了钱,住了这么长时间了,对方工作忙没时间回来,我也就没有一而再地催了。”可让肖倩没想到的是,前段时间,她接到了一位陌生人的电话,电话中对方告诉她,因与原房主有债务纠纷,已经起诉至法院,原房主名下的房子会被查封甚至拍卖。

这通电话让肖倩惊出一身冷汗。“听那人说的话,我断定不是什么骗局。”肖倩说,实际上,她此前已经察觉到了一些迹象,因为之前有法院执法人员去过她家一次,但在查看、确认了购房协议后就走了,也没有再来。但毕竟没有办理过户,她心里没底,所以特地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确认了一下,发现房子并没有问题,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这通电话加上之前法院执法人员上门的事,我心里一下子就不安了。”果不其然,近日当肖倩再次查询后发现,房子已经被查封,不能过户,更不能自由买卖。

“查到这个结果的时候,我直接懵了,不过冷静下来后我想起电话中那人说与原房主的债务纠纷是发生在2019年,而我2017年就买了这房子。”肖倩认为,她买房子在先,原房主的债务纠纷在后,这事不应该由她来承担。

对此,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丁斌律师认为,此事件较复杂,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依据,只能以法理来解决,“肖倩须有明显证据证明其购房在先,包括出具当初的购房协议以及银行转账流水等,若证据充分,则有占有在先的优势。此外,肖倩若在购房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且一直居住使用,这一点同样是优势。”

随后,记者从市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上来说,肖倩目前所住的房子仍然属于原房主。该工作人员建议,如果肖倩对法院查封措施有异议,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主动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方面设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结果支持肖倩提出的异议,则会撤销查封;反之,法院将在房屋查封到期后依法进行清场、拍卖。如肖倩对此仍有异议,则可进行法律诉讼。

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此类纠纷并不鲜见。一些购房者为低价所诱惑,购买不动产后,因各种原因迟迟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这类“烂尾”事件频发,让买房者陷入纠纷,甚至会钱房两空。“购房者还是应当通过正规途径购房,谨慎对待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有不解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工作人员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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