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工多次盗卖剧毒化学品炼成黄金后牟利十二万余元

核心提示: 原是企业用于电镀处理的剧毒化学品,不想被监守自盗的电镀工孟某多次盗卖,炼成黄金流入市场,短短半年时间,累计作案15次,获利12万余元。日前,埤城派出所成功破获这起涉嫌职务侵占案件。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原是企业用于电镀处理的剧毒化学品,不想被监守自盗的电镀工孟某多次盗卖,炼成黄金流入市场,短短半年时间,累计作案15次,获利12万余元。日前,埤城派出所成功破获这起涉嫌职务侵占案件。

“5月初,我们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家表面处理公司的剧毒化学品多次被盗,随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埤城派出所办案队队长周剑锋告诉记者,经警方调查,被盗剧毒化学品学名“氰化金钾”,俗称“金盐”,可用于提纯黄金,价值极大,但同时每0.02毫克就可使人致命。民警随即查看了周围监控并进行摸排走访,随后该公司镀金车间操作工孟某进入了警方的侦查视线。

警方调查发现,孟某自今年4月份以来,常常在下班之后与一名女子刘某频繁联系,而刘某并非孟某的亲属。另外,刘某在埤城还经营着一家金银回收店,联想到被盗的剧毒化学品可用于提纯,于是猜测这两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最后办案民警判定孟某与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26日上午,埤城派出所组织两组警力,兵分两路,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孟某、刘某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早在4月份之前,孟某就已经与刘某的丈夫有过多次销赃往来。

孟某,1991年生,安徽人,此前因经营不善,欠了不少外债,其与被盗企业负责人是旧相识。因朋友一场,企业负责人便将给设备镀金的轻松活交给了孟某。去年10月的一天,孟某途经刘某夫妇经营的金银二手回收店,联想到自己保管使用的“金盐”,便动起了心思。此后,他便每次在工作时“揩”几克“金盐”,再每隔几天前往金店售卖一次,根据市场行情不同,售卖价格会上下浮动,但多在每克210~220元之间。而孟某卖给刘某夫妇的“金盐”则被夫妇俩提纯出黄金后售卖。民警介绍,除去损耗,每克“金盐”能提出65%左右的黄金。

经审查,自2019年10月份以来,孟某利用职务之便,盗取电镀的“金盐”并销赃给刘某夫妇,累计作案15次,非法获利12万余元;刘某明知孟某向其出售的“金盐”系犯罪所得,仍进行收购,收购价值7.2万余元。

目前孟某、刘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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