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忽略了你的“头等大事”

核心提示: 今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其中就要求骑行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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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裕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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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魏裕隆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通知,今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其中就要求骑行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头盔。新规虽已实施,但记者最近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市民都主动戴上了头盔,但还有很多老年人未戴头盔。

现场调查:30分钟内未佩戴头盔的老年人有10名

5月27日上午9点半至10点,在金陵西路与玉泉路交界处的十字路口,骑电动车来往的人也很多。记者选了由西往东一个方向做统计,半小时内经过路口的骑电动车者,未戴头盔的有35人,其中有10名为老人。

记者又来到车站路转盘北侧,一位约60多岁的老年人正骑着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公交站台时,因未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经过一番口头教育,该男子随即表示以后会注意。

老人接送孩子不戴头盔

接送孩子早上上学和下午放学,成为很多老年人的事。5月28日上午8点半,开发区迎春路新区幼儿园门口,众多的爷爷奶奶们骑着电动车来送孩子,只有极少数人佩戴头盔。

记者在现场发现,有些骑电动车带孩子的老人,自己戴好了安全头盔,却未给孩子戴,有的是老人和孩子都不戴。一老年人驾驶电动车时,在凤凰路红绿灯处由南向西左拐至新区幼儿园时,前后座带着两个男孩,三人均未戴头盔。期间,老人左手举着手机打电话,右手握着电动车车把手,在路上慢慢滑行。由于当时自己注意力不集中,电动车差点撞到路边花台上,记者暗暗地为他捏了一把汗。

“头等大事”不可忽视

近年来,全市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了很大一部分。其中,因未戴头盔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又占了很大比例。以江苏为例,一年来,各地交警联合相关部门,从源头、销售、路面等各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全省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下降了3.3%,死亡人数降幅则达到11.77%。但是,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起数依然较多,在全省交通事故总数中占比超过一半,为51.9%。

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头盔的行为,早在多年前我市就开始宣传、普及,甚至一直以来都有整治,但是效果不理想,尤其是电动车驾驶员依旧我行我素。交警部门表示,在许多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是致死的重要原因,其中驾驶员未使用头盔占很大的比例。特别是老年人,由于体力、视力、听力衰弱,反应能力下降,基础疾病多,加上有骨质疏松等问题,一旦在路上摔倒或发生意外,就有可能造成骨折,甚至危及生命。

63岁的冷小梅去年3月份骑车摔了,当时由于没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之后她吸取了教训,只要骑车必戴头盔;65岁的陈大爷说,去年7月份,他骑车在云阳大桥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时,忽然一辆电三轮从他身后超车撞到了他。由于速度过快,陈大爷当时连人带车被撞翻在地。后经医院检查,陈大爷胳膊肘骨折,而最先着地的头,因为有了头盔保护,经CT检查下来并无大碍。

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市开发区交警中队中队长高春杰表示,对于目前我市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市民,还是以劝导和口头教育为主,不进行罚款,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记1分,罚款50元。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我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活动,发放“致广大电动车骑乘人员的一封信”,并宣讲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保障常识。在此提醒市民,安全头盔是骑车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骑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切不可忽视这一“头等大事”。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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