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战

核心提示: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为切实保障脱贫成效,不虚假,不形式,围绕中心工作,市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问责职能,巩固“户脱贫、村达标”脱贫攻坚成果。

本报记者 束旦平 通讯员 朱莹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为切实保障脱贫成效,不虚假,不形式,围绕中心工作,市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问责职能,巩固“户脱贫、村达标”脱贫攻坚成果。

走基层察实情 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职责

“您的新房住的还好吧,现在有什么生活来源?还需要什么帮助?”3月20日上午9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明走进珥陵镇黄埝村,与贫困户祁小南拉起了家常。今年69岁的祁小南因先天腿部残疾,至今未婚,孤身一人。长期以来,老人一直住在老房子里,由于老房年久失修,安全隐患突出。在去年的精准帮扶脱贫攻坚行动中,作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祁小南家被列入丹阳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经过原地翻建,于去年10月1日,两间新平房正式落成。

其实,像祁小南这样的贫困户住上新居的例子不在少数。截至目前,我市建档立卡户3144户5688人,已全部实现脱贫。近年来,我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围绕不愁吃不愁穿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等核心指标切实履职,对建档立卡户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资助情况进行比对,线下及时核实、落实,确保无失学辍学现象,教育资助应享尽享;其中,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全覆盖,并出台了《丹阳市健康扶贫医疗再救助实施方案》,督促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医疗再救助等政策。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推进“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监督,助力脱贫攻坚,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依托阳光扶贫监管系统 大数据助力督查促成效

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于2017年投入运行,市纪委联合扶贫办,对基础信息采集的精准性等问题开展了多轮抽查,并就督查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推动12个镇(区、街道)参照整改,助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运行三年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充分利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采取线上核查、线下抽查,通过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挂牌督办等机制,助力脱真贫。”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张国芳介绍,借助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系统中发现的数据填报不准确、脱贫退出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应用不充分等52条问题线索开展核处,对其中核实的36条从严从重问责查处,共处理了47人,其中党纪处理11人。

经统计,自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投入运行以来,我市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7年共查处36人,2018年共查处17人,2019年共查处5人,占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总比逐年递减,分别为37.9%、20.7%、3.1%,运用系统推动“精准扶贫”、减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效果凸显。

聚合力全覆盖 强化监督压实主体责任

在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过程中,市各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以及挂牌督办),涉及17个职能部门,其中牵头部门8个,配合部门9个,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强化监督合力,突出抓好脱贫攻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做到监督无死角,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市委巡察机构切实履行高位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村(居)开展巡察,综合运用数据对比、走村入户、问卷调查等“12+N”的方式,发现低保户动态管理不到位、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线索35条。同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落实到位。

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协调扶贫办等部门,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动“精准扶贫”,就“精准扶贫”涉及的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拨付、脱贫手续履行、帮扶走访成效等情况利用系统开展日常动态监督,减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效果凸显。

在扶贫工作中,镇(区、街道)纪(工)委围绕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行督办问责机制,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为抓手,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同时,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深化监督和巡察,对专项行动中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等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完成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具代表性、最有影响力的指标,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今年,市各纪检监察组织将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震慑,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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