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职后仍以原身份诈骗客户

核心提示: 2月28日上午,因疫情期间管控措施严格,曾多次冒充原业务员身份诈骗客户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无处可逃,只能向警方投案自首。

男子离职后仍以原身份诈骗客户

疫情期间防控严密感觉无处可逃,只能向警方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从原公司离职后,因缺钱花萌生不法念头,仍冒充业务员诈骗客户。2月28日上午,因疫情期间管控措施严格,曾多次冒充原业务员身份诈骗客户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无处可逃,只能向警方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由于疫情期间防控严密,经常有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上门摸排,我心里十分害怕,就来自首了。”2月28日上午,因涉嫌诈骗,男子陈某走进大泊派出所自首。在审讯过程中,民警询问陈某为什么来派出所投案自首?陈某交代,看到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排查工作做得如此细致,自己感觉已无处可逃,再三考虑后决定前来自首。

犯罪嫌疑人陈某家住曲阿街道,原是某光学有限公司的业务员,2018年年底因一些原因离职。离职后,陈某迟迟未找到称心的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因手头经常缺钱花,他便萌生不法念头,冒充原来某光学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和以前的客户取得联系,并以提前打款公司有优惠活动、上海眼镜展期间由他出面订酒店房间能优惠等为幌子,先后对浙江、安徽、上海和江苏等地的多名客户实施诈骗,案值1万余元。

办案民警介绍,去年接到受害人报案后,大泊派出所对陈某的追查一直未停止过,因其在外四处躲藏,居无定所,所以迟迟未能将其抓获归案。同时,民警还多次上门做陈某家人的思想工作,让其家人劝导陈某主动投案自首。

警方提醒,企业要严把用人关,做好员工离职管理,及时收回工作证件等相关资料,防止员工离职后仍持有公司的空白合同、介绍信、票据等相关文书和收款凭证,以原公司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另外,在员工离职后,应及时书面告知离职员工之前联系的业务单位,防止离职员工利用熟悉之前业务情况仍以原公司名义对其原有业务联系单位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汤鹄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