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机构核准在丹阳市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

核心提示: 现准予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4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丹阳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期限: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准予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4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丹阳市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的通知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社会中介组织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对申请在丹阳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的机构已进行审核。现准予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4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丹阳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期限: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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