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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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0年1月2日至5日在丹阳市会展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中共丹阳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举行大会发言;举行大会选举;通过提案预审查报告和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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