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90后”联手“碰瓷”分别获刑

核心提示: 近日,市法院对一起“碰瓷”敲诈勒索他人和保险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王某、吴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一千元,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七千元,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对酒后驾驶人实施敲诈勒索,又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骗取保险理赔款

三名“90后”联手“碰瓷”分别获刑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苑)近日,市法院对一起“碰瓷”敲诈勒索他人和保险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王某、吴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一千元,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七千元,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院方介绍,被告人徐某、王某、吴某均是本地人,且均为“90后”。徐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吴某经营个体汽修厂。为谋取非法利益,三人事先在饭店前蹲点守候酒后驾驶车辆的人员,并一路尾随,途中再由徐某驾驶吴某提供的宝马越野车,故意追尾制造事故,然后以酒后驾车要挟对方。经查,三人多次实施敲诈共牟利78000元。事后被告人王某还向保险公司、110报警称发生交通事故,再由被告人吴某至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骗取保险理赔款,共牟利36674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王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事故;以被害人酒后驾车为要挟,敲诈他人财物;之后又以发生事故为名骗取保险金,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和保险诈骗罪。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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