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办理网贷

核心提示: 最近,市民丁先生去银行办理ETC业务,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因为他有网络贷款逾期未还,所以被列入了征信黑名单。但奇怪的是,他确定自己从未办理过网络贷款,对此事更是毫不知情,可经过调查,发现确实所有的事情都指向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办理网贷

他人贷款逾期未还清,自己却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最近,市民丁先生去银行办理ETC业务,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因为他有网络贷款逾期未还,所以被列入了征信黑名单。但奇怪的是,他确定自己从未办理过网络贷款,对此事更是毫不知情,可经过调查,发现确实所有的事情都指向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丁先生告诉记者,经银行系统查询,他在2017年底就已经被列入了征信黑名单。“工作人员说,我在2016年底时用身份证在上海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然后又在网上办理了网络贷款,共分12期还,但只还了10期后就没有再还了,贷款公司将这一情况告知银行后,经审核,判定列入征信黑名单。”丁先生郁闷地说,这件事非常奇怪,一方面他从事保险行业多年,做事一直都很小心谨慎,像网络贷款这种存在风险的事他从来不做;另一方面如果有人冒用他的身份办理网络贷款,为何不直接拿了钱就撤,竟然还还了10期?

最让丁先生感到不解的是,他从未办理过这张银行卡,不过2015年时,他曾在一次去上海的过程中丢失了身份证,但他回到丹阳后就立即补办了,没想到都过去近一年时间了,还能再被人拿出来冒用。在丁先生看来,他是这件事的受害者,不应该为此事“买单”,“冒用他人的身份证竟然能成功办理银行卡,银行难道没有责任吗?”丁先生说,为此,前天他专门去了上海的这家银行,但并没有讨要到说法,“银行方面称,此事过去已久,而且业务办理人员流动频繁,所以已经无法查证当时的事实情况,但当初办理银行卡时,不仅有我的身份证,还有实名制认证过的手机号。”无奈之下,丁先生要求打了一份银行卡交易明细,然后便离开了。

“从交易明细来看,这个人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一直都在用这张银行卡,而且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号后,还注册了微信和支付宝,用于快捷支付。”丁先生说,目前他已经报了警,但由于证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交易明细中只有取现记录,并无有效的转账记录可以追查,所以结果也不容乐观。

“如果不是去银行办理ETC业务,我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这件事情让我觉得太憋屈了,如果讨不到说法,不能从黑名单上除名,那按照银行的说法,我得还清欠款,然后经过几年的时间,才能清除这一信用污点。”丁先生说,虽然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只会影响信用借贷行为,并不影响日常生活出行,但如果他要买房或买车就办不了贷款,还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因此,他希望通过咨询,了解现在该怎么维权才能不替他人“背黑锅”?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了解到丁先生可以向贷款平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贷款合同无效。因为在所有贷款过程中丁先生并不知情,如果是因为身份证遭到冒用才产生贷款,这就与当事人无关,一旦合同无效,便无需偿还贷款,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也会被撤销。其次,一些银行在办卡业务中也存在跨越流程操作的情况,尤其是面签环节不严格确认办卡人的身份,以致即使身份证照片与本人样貌相差较大,但仍然发了卡,所以银行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对此,公安部门也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市民都遇到过身份证丢失的情况,而目前身份证挂失补办之后,原来的证件仍然可以读取信息、继续使用,这也让冒名办卡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市民应当妥善保管好身份证,谨防丢失。如果身份证不慎丢失,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作废,规避后续的风险。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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