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罚款为何转给私人微信账号?

相关部门:处罚单据真实有效,罚款系由交警代缴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本报反映,称自己骑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定被罚款,款项却转账到私人微信账号,她感到不解。

本报讯(记者 张敏)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本报反映,称自己骑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定被罚款,款项却转账到私人微信账号,她感到不解。

3日下午2点左右,李女士骑电动车至丹金路千姿鸟处,由于道路坑洼颠簸得难受,她临时掉转车头驶入了机动车道,之后被交警拦下。“我解释了几句,最后被罚款20元。”李女士说,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甘愿受罚,只不过交罚款的时候感觉有点奇怪。“我没有零钱,交警便表示可以微信转账。”李女士称,用惯了手机支付的她当时并没有多想,随即转了账。等李女士反应过来才发现有些问题:“怎么罚款是转给一个私人微信账号?该不会被人骗了吧?”

带着疑问,李女士联系了记者,并出示了交通处罚的相关单据和转账记录截图。记者看到,交警开出的是一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面盖有“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章。另外还有一张“江苏省定额罚款专用收据”,上面的金额为“贰拾元”,同样盖着章。李女士的微信转账截图上则显示,她通过扫二维码付款的对象确实是一个私人微信账户名。

后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确认,李女士被处罚的相关单据是真实有效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至于罚款转给私人微信账号,系由交警代缴。

“既然是交警代缴,那就行!以后骑车我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当记者致电回复李女士时,她这样说道。

责任编辑:姜耶妮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