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0604

核心提示: ●读者咨询: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读者咨询:家中经营了一家公司,现需要更换法人,应如何办理?

答复:若涉及股东退出,要先去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若只是更换法人,则只需携带股东会决议、变更表、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去行政审批局办理。

●读者咨询: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答复:廉租房申请条件:1.凡属本市市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家庭成员都具有三年以上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居民(5周岁以下儿童户口年限不限)。2.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户主男性年龄须在48周岁以上或女性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应是共同生活(含正在服义务兵役、在外地读书且未婚以及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的家庭成员)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3.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低于20平方米(不含20平方米),现住房面积按其家庭成员名下全部房屋(含公房,不含云阳街道、曲阿街道以外的农村住房)面积合并计算。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00元/月(含1700元/月)。5.原先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因以下原因需要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在满足规定年限后,符合保障条件的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1)家庭成员将原住房(含公房)转让、赠与的,原住房面积低于现住房保障标准的,满5年后方可申请;被征收(拆迁)的,原住房面积低于现住房保障标准的可申请。因转让、赠与、被征收(拆迁)等原名下房屋(含公房)面积应当计入现住房面积,其中,被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认定:实行实物安置的以安置房屋面积计算;只享受征收(拆迁)货币补偿的以原住房面积计算;(2)因救治家庭特重病人等特殊情况将家庭成员的原住房转让的,满2年即可申请;(3)离异的申请人,离婚后满5年方可申请,其中,婚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且离婚时未有房产分配的,满2年即可申请(离异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认定)。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采取租赁补贴方式,也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低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600元(含)以下调整为1700元(含)以下。2.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仍为20平方米(含)以下(含公房,不含云阳街道、曲阿街道以外的农村住房)。3.租赁补贴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仍为18元/人/月/平方米。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保障。1.中等偏下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450元(含)以下调整为2600元(含)以下。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仍为20平方米(含)以下(含公房,不含云阳街道、曲阿街道以外的农村住房)。3.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户籍区域要求:本市建成区(含城中村)、云阳街道办、曲阿街道办户籍范围内,家庭成员中有一方具有上述范围户籍的即可申请。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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