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十次常委会议侧记

核心提示: 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在5月28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协十五届十次常委会上,听取法检“两院”工作通报后,数位政协常委和委员从不同角度为我市法治建设积极建言。

为推动法治丹阳建设积极献策

——市政协十五届十次常委会议侧记

本报记者 束丽娜

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在5月28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协十五届十次常委会上,听取法检“两院”工作通报后,数位政协常委和委员从不同角度为我市法治建设积极建言。

会上,市政协常委与委员围绕积极做好审判的“后半篇文章”、大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强化刑事案件业务指导等多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也让法检“两院”的负责人频频“点赞”,表示委员们的建议质量很高、对推动今后“两院”工作具有较好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老赖”的升级版——虚假诉讼行为,比起传统的“失信行为”更加隐蔽,社会负面影响更大,不论是群众信访还是社会舆论对此都反响强烈,对我市的“诚信丹阳”建设带来很大的挑战。市政协常委、市纪委副书记赵晓建建议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应“多一个心眼”,对一些存疑的诉讼行为不能简单以证据规则为标准,而应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诉讼动机和提供的证据等,认真加以研判,必要时及时启动相关联动调查机制,下大力气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正当法律途径获取非法利益,守好公平正义这道防线。

针对我市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繁重、不良资产处置宜早不宜迟的问题,市政协委员、江苏运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云涛建议市法院在未来几年内可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向破产立案庭登记,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的,立即启动执转破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破产案件的受理力度,及时清除失败企业,避免出现鱼目混珠甚至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此外,根据调查,市法院执行局积压的案件中有较多数量属于执行不能,转成破产可以终结大量执行案件。对此,张云涛建议法院从执行和审判队伍中抽调力量充实破产审理工作,在企业破产立案后,大量的债权人不需要诉讼,只需直接向法院申报债权即可,以此减少和终结大量的诉讼案件,并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充分动员破产管理人等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广泛寻找、联系和拓展破产重整人范围,以盘活存量资产。市政协委员、江苏美亚新型饰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新福也指出,“两院”工作报告中很少涉及打击职务犯罪、惩治腐败的内容,建议加强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力度,回应人民的期盼。

在听取委员们的建言后,“两院”负责人也不回避问题,实实在在地作出了回应。“今后,法院除了及时准确地审理好案件,也将积极回应、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尽可能地利用各种机会与平台,充分履行普法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委员们对检察院工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感到欣喜,下一步,检察院也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在业务上的沟通交流,认真吸收大家提出的破题良方。”

近年来,市政协每年都会专门听取法检“两院”工作通报,邀请各界别委员们积极建言,为法治丹阳、法治政府建设献策。此次会议召开前,市政协组建了专题调研组分别赴法院、检察院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了解掌握“两院”工作开展情况、当前法治丹阳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为市政协十五届十次常委会的召开打下坚实基础。市政协主席沈岳方表示,该工作目前成效明显,这既是政协持续推进我市法治建设的一项“固定动作”,也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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