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0528

核心提示: 政策咨询0528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

答复:需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先至开发商处领取物业维修基金单,然后带上不动产登记证明单(即原来的初始登记证和土地分割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房屋属夫妻双方,除维修基金单、不动产登记证明单,还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契税则需根据房屋性质缴纳。具体可致电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为:86920663。

●读者咨询: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合作保险,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代办?

答复:携带缴纳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前去办理。可以代办,代办人也需携带身份证。

●读者咨询:本地人,现身份证遗失,户口簿不在身边,如何补办身份证?

答复:现不一定非要提供户口簿才可以补办身份证,提供指纹、护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即可补办。

●读者咨询:非居民用水以及商业用电是如何收费的?

答复:非居民用水分为:餐饮业一般是3.61元/吨;建筑行业是3.9元/吨,特种设备行业是4.45元/吨;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重污染)是4.31元/吨。商业用电是0.88元/度。

●读者咨询:独生子女证上只有小孩的姓氏,如何添加名字?

答复:携带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前去所在地计生办添加名字,然后盖章即可。

●读者咨询: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携带申报表(需单位填写盖章)、住院发票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准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分为育龄妇女服务证和准生证)、出院记录原件与复印件。如有疑问可咨询医保中心生育险报销部门,电话为:88033299。

●读者咨询:开发区的商品房在哪里办理房产过户?

答复:在丹桂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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