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2019年高中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核心提示: 在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下,我市组织招生报名、建档、体检、考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和《2019年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镇教发〔2019〕30号)要求,制定2019年高中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在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下,我市组织招生报名、建档、体检、考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含高级技工班)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专科“3+3”、五年制高职(含普通师范专业)、省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见镇江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严禁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必须遵循苏教规〔2010〕2号文件精神,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我市户籍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检合格。

镇江其他辖市(区)户籍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自己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此类考生由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非镇江市户籍的省内或省外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报考待遇。

下列情况限考:(1)在全日制初中补习或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2)初中阶段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下列情况,不得报考:(1)因学业水平考试舞弊被取消今年考试资格者; (2)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5月27日~5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办法

1.符合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交验户口簿、学籍卡和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

2.回考生(含初二年级回考生)和往届生直接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限定5月27日当天)。初三回考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需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省内学校还须有统编学号);往届生需交验毕业或结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初二年级回考生报名时需交验户口簿和报名资格证明。

在镇江市外就读的本市考生,如回我市中考,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入我市有关学校,取得我市正式学籍方可报名参加中考。

3.借考生的报名。学籍在我市的镇江其他辖市(区)户籍考生,因不能提供“两证”(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和房产证)而需在我市借考的须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汇总上报。(此类考生填报户籍所在地志愿,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录取。)

4.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予报名。

(四)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教发〔2006〕22号、镇价费〔2006〕24号、镇财综〔2006〕11号)精神,初三考生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体检费18元、考试费(含体育)每科9元;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每科9元。

三、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

5月27日~5月29日(与报名一并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二)志愿类别

1.第一批次:省丹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

2.第二批次: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

3.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4.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填报规定

1.第一批次志愿:省丹中不需要填报志愿;其他需要填报。

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五中艺术班的志愿代码分别为602、605、606、608;另外,设定“600” 为我市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三所新四星级普通高中的整合志愿。代码600志愿与602、605、606、608志愿相互不得兼报;但600、602、605、606、608这五个志愿中的任何一个志愿可以与 “3+4”分段培养班志愿兼报。填报600整合志愿的,还须在志愿表的附表上填报相关信息。

600志愿属于分配指标,按“尊重志愿,兼顾区域”原则统筹录取;602、605、606志愿属于竞争指标,按“尊重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招生计划的85%以上作为分配指标,竞争指标控制在15%之内。

吕叔湘中学继续开设“宏志班”。2019年“宏志班”招生30人左右,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符合“宏志班”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由所在学校上交吕叔湘中学,6月5日前报局基教科(5003)审核。申请就读“宏志班”的学生必须在本批次填报600整合志愿。

填报五中艺术班(608)志愿,必须是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并且专业合格的考生。

有意向就读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含五中艺术班)的在志愿表第一批次的第一栏里填报代码;有意向就读“3+4”的在志愿表第一批次的第二栏里填报代码。

2.第二批次志愿: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可以相互兼报。

3.第三批次志愿:第一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两者之间不能兼报。第二阶段,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4.第四批次志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中任选一类,每类可选两所学校,每校可选择1—2个专业,并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凡志愿表中出现“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一定要明确表态。如服从则填“是”,如不服从则填“否”。凡没有表态者,一律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所有志愿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填报确认之后,不得取消或更改。不填报任何志愿的考生,不能被学校录取,考生和家长自负责任。

四、考试、阅卷和登分

(一)考试

1.考试时间与科目:(见下表)

666

2.考试分值:升学考试总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10%计入升学总分。

3.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分别按镇教办发〔2019〕37号和丹教〔2018〕208号文件实施。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取得2019年江苏省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的,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计入该生当年中考总分。往届生,参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在报名时按要求编入相应考点进行。

各学科考试(体育除外)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则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再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总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进行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考生的成绩或排名。

   (二)关于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成绩经折算后计入2020年中考总分。

初二年级未参加过我市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2019年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

初二年级参加过我市组织的生物和地理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其卷面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两门学科中有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的,可在2019年中考时申请重考,按其重考卷面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

   (三)阅卷

阅卷工作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

   (四)考查

理化实验考查按照《2019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镇教办发〔2019〕70)号精神组织实施,成绩评定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达到“优秀”等级方能享受省丹中分配指标降分录取待遇。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毕业考查按照《关于公布2019年镇江市中考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生物实验技能等学科毕业考查要求的通知》精神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

2020年艺术中考执行《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镇教发〔2017〕85号)。

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的考生,以及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且未能参加补考或补考仍未及格(或合格)的考生,不能核发毕业证书。   

五、综合素质评定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其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6项内容全部达到合格(或C级)以上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至少有一项为“A”, 方能享受省丹中分配指标降分录取待遇。凡评定结果为A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人员要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严禁弄虚作假。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以初中毕业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兼顾区域,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电子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在分数排序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数、英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检索投档。

传统志愿投档过程中,如有总分相同考生一并达录取分数线,则一并予以录取。

“3+4”分段培养班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四星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省丹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

第二批次: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专业(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

(1)关于省丹中的录取

省丹中先录取分配指标,再录取竞争指标。分配指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已录取的创新班学生,另一部分是今年中考的分配数。省丹中70%以上的招生计划按报名考试学生数合理分配到各初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次工作分数线25分(工作分数线按分配指标数1:1划定)。指标分配生(除创新班学生外)必须是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2019届毕业生,择校生不享受指标分配。竞争指标,在全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关于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的录取

竞争指标15%以内,按志愿择优录取。分配指标85%以上,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兼顾考生区域,统筹录取。

“宏志班”的录取:在三所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分数线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学生列入吕叔湘中学分配计划。

五中艺术班,根据志愿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

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3.第三批次

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第四批次

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在一定分数段和时间内,由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政策规定予以录取,录满为止。

(特别提醒:具体录取时间以镇江市教育局通知为准,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原则上不要离开丹阳。)

(四)优录对象

1.华侨子女、港澳户籍的考生,台湾省籍学生、台商随行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在录取时加5分投档。

3.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 和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镇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13〕101号)精神,在录取时:

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含见义勇为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子女,加20分投档。

②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投档。

③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加5分投档。

4.公安民警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精神,在录取时,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一级和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加10分投档。

5.受到镇江市及镇江市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人员,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加分对象只可按最高条件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对象需填报《丹阳市中考考生加分呈批表》(见附件4),并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于5月30日报教育局基教科(5003)。所有优录对象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6.体育、艺术特长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录取分数60%的考生,可申报体艺特长生:(1)在初中阶段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艺活动,并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中,获个人项目前两名(非热点普通高中前四名)、球类比赛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经测试确属运动水平较高的学生;或经测试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学生。(2)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会演获个人项目一等奖;或参加全省艺术考级获得十级的考生。各招生学校向局基教科上报体艺特长生和特色班招生工作方案(体育项目名称、艺术类别名称、招生名额、专业测试办法等),在校园网和校园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考生可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丹阳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登记表》(附件5),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交报考学校,由招生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所有拟认定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由招生学校在校园网和校园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监督。招生学校于5月30日前将拟招录名单报教育局基教科(5003),并在正式录取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所招体艺特长生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艺特长生的招收比例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凡被普通高中优录的体艺特长生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参加体艺活动。

7.探索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经省教育厅批准省丹中为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继续面向我市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生。

(五)录取后的有关规定

1.所有高一新生,必须经过中考,并经镇江市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审核,方能办理录取手续;跨省辖市招生的必须在镇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履行必要的程序。

2.考生一经录取,不再投档。所有学校严禁无档招生。已被学校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由录取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学生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2号)精神参加高考。

八、考生档案

全省实行统一的电子档案。考生的自然信息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采集,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由招生部门采集。按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各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须由镇江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招生学校不按计划招生或考生接受无计划招考,不能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电子学籍,不能以在籍生身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不得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各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2019年丹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1

2. 2019年丹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221

3

3. 吕叔湘中学“宏志班”申请表

31

 

4. 丹阳市中考考生加分呈批表

4

5. 丹阳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登记表

5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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