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0430

核心提示: 政策咨询0430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之前是单位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转为个人缴纳?该如何办理?

答复:可以改为自行缴纳。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建设银行银行卡先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移表办理账户转移,工作人员会告知具体的基数和金额,然后拿着开具的单子到建设银行签订缴存协议。

●读者咨询:如何补办结婚证?

答复:在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都可以补办。如若在丹阳补办,需要双方本人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去婚姻登记处(万通大厦10楼)办理。

●读者咨询:对残疾评定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答复: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评定后60天内,可重新评定;若是超过60天,则需满一年后才可以重新评定。重新评定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相关病历以及两寸照片3张至残联部门领取申请表,再去残联指定的医院(镇江)进行评定。

●读者咨询:工作期间受伤,未签订合同,能否申请工伤鉴定?

答复:可以。先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关系鉴定,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读者咨询:户籍在练湖,之前进行退役军人登记时,不在丹阳,现在回来了,应去哪里进行登记?

答复:携带本人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去开发区开发大厦2号楼2楼的社会事务科办理。

●读者咨询:签了劳动合同,现工作不满1年,被单位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在本单位缴纳失业险未满1年,在之前的公司缴满了1年,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答复:1.若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单位主动辞退时,工作时间未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满半年未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后,可在60日内办理,先由单位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之后服务对象去户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退工手续、结业转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再携带就业创业证、个人档案、解除合同的证明去人社局1楼大厅就管中心登记申请。

3.如之前未领取过失业金,在其他单位失业险缴满1年,也可正常申请。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