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喜新厌旧妻子获得赔偿

核心提示: 日前,法院顺利执结了本地郎肖某与外来妹孙某间的离婚案件,原告肖某主动到法院交纳了全部赔偿款30000元。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邵佳婷)爱情与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切不可有丝毫的轻率和盲目。稀里糊涂的爱情,不负责任的婚姻,是两枚枯涩的果子,当你吞进嘴里的时候,即使无法下咽也难以吐出来。日前,法院顺利执结了本地郎肖某与外来妹孙某间的离婚案件,原告肖某主动到法院交纳了全部赔偿款30000元。

原告肖某系本地人,2009年在湖北打工期间,与湖北妹子孙某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11年双方在湖北登记结婚。2014年2月,年仅3岁的婚生女儿不幸病故,肖某认为系被告父母未尽照顾义务,遂独自回到家乡。期间肖某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孙某得知消息后多次赶过来好言相劝,但肖某不但不予理睬,反而将她赶回去。今年3月,肖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孙某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孙某对原告肖某喜新厌旧的行为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肖某扬言:“我在本地打官司,你一个外乡人一分钱都别想从我手里要到。”孙某因此对法院能否公正审理心存疑虑。

为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宣讲情理、法理,最终促使肖某自愿向孙某支付赔偿款30000元。肖某和孙某均表示:“丹阳法院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我们心服!”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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