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非亲生丈夫要赔偿

核心提示: 丈夫发现妻子有外遇,遂对儿子进行亲子鉴定,结果为非亲生,丈夫怒诉离婚,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立)丈夫发现妻子有外遇,遂对儿子进行亲子鉴定,结果为非亲生,丈夫怒诉离婚,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

2013年4月,童某与何某(女)登记结婚,次年1月,何某产下一子,一家人十分高兴。2015年,夫妻俩购买了新房,还把儿子也作为权利人登记在产权证上。但好景不长,之后何某常以加班为由晚归,童某发现她是与其他异性交往,两人遂起了矛盾。2018年5月,何某执意与丈夫分居,在多次劝说依然不回来的情况下,这让童某对儿子身世产生怀疑。经过亲子鉴定,排除了童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

童某与妻子矛盾大爆发,他便起诉要求离婚并要何某赔偿精神损失。审理中,何某对于亲子鉴定结论不表异议,但称不知孩子非童某所育,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也不同意退还童某孩子的抚育费。她认为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赠予孩子三分之一产权,童某单独要求撤销,不应支持,她要求房屋全部产权归己所有,并带孩子居住,可支付童某三分之一折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在与童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下孩子,现孩子与童某非父子关系,何某对此无合理解释,亦未向童某取得谅解,使对方感情受重创,何某对此有过错。法院准予双方离婚,何某赔偿童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及返还孩子的抚育费4.4万元。至于房屋,童某基于孩子是亲生儿子的前提,才将三分之一产权份额赠予他,现经鉴定儿子非其所育,故其要求撤销赠予,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童某所有,何某带孩子另觅住房,其支付何某相应的折价款。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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