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因病去世 奶奶要求孙子赡养

核心提示: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那么,孙子辈是否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呢?近日,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赡养官司。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邵佳婷)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那么,孙子辈是否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呢?近日,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赡养官司。

孙某与吴某某、吴小某系祖孙关系,孙某独生子吴某(系吴某某、吴小某父亲)于2000年因病去世,吴某去世后,孙某一直由两个孙子赡养。2015年双方发生赡养纠纷,经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赡养协议,即由被告吴某某每月给付300元给吴小某,由吴小某负责赡养奶奶直至临终为止。后来吴某某与弟弟发生矛盾,不再给付奶奶的赡养费,吴小某也以此为理由,对奶奶基本不管不顾,致使孙某生活困难。

如今孙某因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每月仅靠低保度日,故诉至法院状告两个孙子吴某某、吴小某,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尽到赡养责任。并要求吴某某支付原协议约定的赡养费共计3900元,以后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吴某某、吴小某一致同意赡养孙某,孙某所需生活费、医药费等费用由两被告平均分摊。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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