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养狗才能买房”离现实有点远

核心提示: “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为打造无狗社区,向购房者提出了特殊要求。

姚村社

“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为打造无狗社区,向购房者提出了特殊要求。

“不养狗才能买房”听上去还真有点新鲜感。在“狗患”日益严重的当下,不仅契合了不少人的心理,而且“从源头上建设无狗社区”颇能让那些“厌狗”的购房者动心。

网络上替开发商开脱的说辞不少。比如,“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条款虽然限制了养狗者买房的权利,但开发商并未从中获利,也未减轻自己的责任。倒是有意“过滤”掉了那些养狗的购买者,从某种意义上说,影响了自己的生意。再比如,开发商的禁狗条款已明确告知,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应属有效的合同。

如此,“不养狗才能买房”是否就没有问题呢?其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仅从此方面看,此行为就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且可能对部分住户的养狗权利造成侵犯,其合法性值得质疑。其二,房地产开发商自己也承认,这条规定属于“软约束”。也就是说,没有硬性要求,只是一种倡导而已。既如此,怎么能够“从源头上建设无狗社区”呢?况且,如果一些业主购房之后又养狗,开发商仅凭一纸合同能否规范得了其行为呢?一些网民所言或许有些道理——这有可能也是一种促销手段。

长期以来,有关宠物的是与非时常被媒体和公众所议论。农业社会时代,狗的主要功能在于其实用性的劳动价值。现代城市生活中,此功能逐渐由劳动向陪伴转变,其角色定位为单纯的宠物——人在变得越来越独立、自由的同时,似乎也越来越容易孤独、寂寞。

支持者的观点听起来不乏说服力:越是发达的国家、地区,文明、富裕程度越高,对狗的态度越人性化。反对者的观点似乎也能站住脚: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诸多不便,狗叫声影响居民休息,遛狗时给他人带来人身安全隐患,狗在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等。

几年前,四川清江“杀狗令”曾引起激烈讨论。包括重庆、贵阳在内的5个城市多个小区也先后贴发“杀狗令”,只是每次都不了了之。这些争议的焦点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限养”的平衡度控制在什么程度大家较易理解并接受。

可以设想,未来此方面的争议绝对不会停止。人们不妨站得稍高一点来看:法律法规毕竟只是一种他律,狗主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尽量把养狗给他人和公众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则是一种自律。如果说,他律是基础但总会有空白和漏洞,自律则是无限多变丰富的外部世界,是一张能够自我调节和完善的无缝之网,填补那些空白和漏洞。

也许,“不养狗才能买房”的初衷还是好的,但不客气地说,离现实有点远。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与宠物的和谐相处,最终需要宠物主人的自律,也就是责任心。一为主人对狗的责任心,包括饲养、关爱等。二为主人对社会的责任心,这种责任心或许更重要。比如,怎样不伤害他人,怎样减少对环境、邻居的不良影响。再比如,带着狗进入公共领域,学会遵守社会公德,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式的换位思考等。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