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你家小区给你发红包了吗?

核心提示: 年底了,很多单位都在陆陆续续地发年终奖

央视财经频道报道截图

湖南长沙某小区物业收支情况公示表

本报讯(记者 徐瑾)年底了,很多单位都在陆陆续续地发年终奖。最近,网上都在传一些文章,《小区物业给业主发钱啦!无锡这个小区要红了》《淮安这个小区竟然要给业主发钱了!》……小区也要给业主发年终奖?这笔钱哪里来的?为此,记者做了一番了解。

以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近期报道的山东菏泽一小区为例:2019年元旦刚过,山东菏泽市金色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就开始张罗着要给每户居民发钱。山东菏泽金色家园小区物业王经理说:这是两年的租赁费,凑一块到2019年,发放给咱小区的业主。

物业公司分发的这笔钱是小区业主们这两年的公共收益。金色家园小区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因为停车位问题,在过去“风波”不断。乱停车经常堵塞消防通道和私人车库,业主间的摩擦也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12月,金色家园小区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区内划出地上30个停车位,按每月100元有偿租赁给有需求的业主停车。这一部分租赁费也就成了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300多户居民,每户都分到了两百元。2018年12月,菏泽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金色家园小区也成为该政策的落地执行者。小区业主代表表示,下一步准备继续改造闲置空地,再增加停车位,继续提高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

这里提到了一个关键词:公共收益。

依据《物权法》规定,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该收益的使用;同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有,并由业主大会确定其使用。公共收益主要包括: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我市有小区发放过这笔钱吗?记者询问了一些小区业主,都表示:物业还会给业主发钱?从来没有过也没听说过!开发区某小区的业主小张说:“我也在网上看到相关报道了,只能羡慕别人家的小区,我们小区只有物业问业主要物业费,为此还经常起纠纷,怎么可能还给我们业主发钱。”记者问他:“你们小区里面,比如出入大门、电梯间、公告栏等都有广告,你知道这笔钱去哪里了吗?”小张说:“不知道,物业也从来没有公示,之前有业主去问过,物业说都用作公共开支了。”小张同时表示,发不发钱先不说,他觉得作为小区物业,每年年底,应该把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这样业主也能做到心中有数。记者也询问了一些小区的物业,有的表示,小区里的广告都是承包出去的,具体情况要问公司,他们也不清楚;也有些老的小区物业表示,小区比较老,物业费也一直没有涨,现在人工等各项成本都大幅提升,很多硬件也需要维护,根本就是入不敷出,怎么还可能发钱?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其中的关键是要成立业委会。相关律师表示,首先是业主应该主动成立业委会,这样才有组织来维护业主的权益。小区有了业委会,在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管理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包括公用资源的使用收入分成。假如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共资源被利用所产生的利益,就无法让业主享受到。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部门,使用公共资源所获利益,只能让业主“望钱兴叹”。

小区广告如果安置在公共区域,所带来的收益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小区公共收益可用于改善小区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也可以作为鼓励业主维护公用利益,按时交缴物管费的一种福利。公共资源利益由业主委员会保管并公布资金去向,如果居民对公示账目有疑问,或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小区业委会对公共区域的广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或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结:

虽然即使发钱,最多也就几百块,是一件小事,但这背后,反映的是小区物业管理是否规范。作为房产板块的专职记者,物业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内容。坦率地说,丹阳的物业管理水平和大城市相比,差距还非常大,堵门、拉横幅等现象时有发生,感觉业主和物业是一对矛盾体。作为物业,关键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服务而不是“管”;作为业主,也要配合物业的工作,按照交纳物业费、遵循小区的相关管理;还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学习、引导和宣传,比如南京推出的“物业红黑榜”就是很好的做法,哪家物业做得好,哪家物业做得不好,进行公示。总之,通过多方努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让小区真正成为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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