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载有移植器官 民警争取时间特事特办

核心提示: 5日中午12时左右,镇江高速一大队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在窦庄服务区内,自己驾驶的苏A牌照的车辆被一辆苏F牌照的车辆追尾了,双方车辆都能正常行驶,没有人员受伤。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王坤)5日中午12时左右,镇江高速一大队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在窦庄服务区内,自己驾驶的苏A牌照的车辆被一辆苏F牌照的车辆追尾了,双方车辆都能正常行驶,没有人员受伤。

基于这一情况,高速一大队指挥室当即通知双方,到镇江收费站事故快速处理点进行处理。大约20分钟后,苏A牌照车辆驾驶员朱某赶到了镇江收费站,但苏F牌照车辆的驾驶员迟迟未到现场。此时,焦急的朱某立即找到民警,称自己车上有一个活体器官肝脏需立即送往南京一家医院,病人已经进入了手术室等待移植。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联系苏F牌照车辆驾驶员申某。

在通话中,民警了解到申某正在窦庄服务区联系保险公司,此时,如果等申某从窦庄服务区赶过来,至少还需要20分钟。然而,简易交通事故处理必须双方当事人及车辆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取证,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认可后,才能出具简易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了给肝脏移植争取宝贵的时间,民警再次电话联系申某,将该情况如实告知申某,并就相关事故责任、法律义务告知申某。电话中,申某表示自己认同全责的责任认定。随即,民警开具事故认定书交于朱某,让朱某能够及时地将移植器官肝脏送至医院。

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就迅速完成,驾车离开前,朱某对民警“违反”事故处理程序,为肝脏移植争取时间特事特办的做法,一再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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