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里非法电鱼两男现场被抓

核心提示: 电捕鱼是一种违法捕鱼方式,容易破坏生态环境,是警方和农林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可尽管如此,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大肆使用电捕工具,在自然水域中从事非法电鱼活动。日前,吕城派出所和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成功抓获2名违法电鱼人员。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汤国强)电捕鱼是一种违法捕鱼方式,容易破坏生态环境,是警方和农林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可尽管如此,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大肆使用电捕工具,在自然水域中从事非法电鱼活动。日前,吕城派出所和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成功抓获2名违法电鱼人员。

当天下午,有群众举报,吕城镇向阳河里有两人在电鱼。接到举报后,农林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和吕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两名男子正穿着下水裤,手持工具,在河里电鱼。执法队员当即要求他们上岸,当场查获电瓶、逆变器、自制带电缆抄网,渔获物分别有6公斤和7公斤。

随后,执法队员将鱼类清点后放生,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条例,对两名男子分别作出没收渔获物、没收电捕器以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农林部门介绍,电捕鱼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我国的《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同时,警方也提醒,对非法捕捞、电捕野生鱼等破坏内河环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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