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倾倒百余吨铝灰渣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核心提示: 男子顾小飞(化名)将百余吨铝灰渣从常州运入丹阳,然后随意倾倒在路边。一场大雨导致10多袋铝灰渣不仅开始冒烟,同时还散发出刺鼻辣眼睛的氨气。近日,镇江京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小飞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汪云)男子顾小飞(化名)将百余吨铝灰渣从常州运入丹阳,然后随意倾倒在路边。一场大雨导致10多袋铝灰渣不仅开始冒烟,同时还散发出刺鼻辣眼睛的氨气。近日,镇江京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小飞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据镇江京口法院介绍,2016年9月29日,天下大雨,皇塘镇蒋墅南河头村村民发现村庄新修建的公路边,堆放着大量不明废弃物。奇怪的是,经雨水冲刷后,这堆废弃物不仅不停地冒着白烟,同时还散发出着极其刺鼻的气味。很明显,这里发生了一起非法倾倒废弃物导致环境污染的事件。气愤不已的村民们,立刻进行了举报。

接村民举报后,市环境保护局、皇塘镇等立即对这批铝灰渣进行紧急处置。很快,顾小飞被市公安局抓获归案。经鉴定,这批铝灰渣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弃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小飞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因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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