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作案后拒不交待犯罪事实 警方以“零口供”将其绳之以法

核心提示: 犯罪嫌疑人先后两次作案,被警方抓获后,在审讯时拒不配合。记者从警方获悉,日前,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零口供”将男子陈某绳之以法。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犯罪嫌疑人先后两次作案,被警方抓获后,在审讯时拒不配合。记者从警方获悉,日前,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零口供”将男子陈某绳之以法。

今年6月8日,界牌镇群众徐某报警称,前几天她与微信好友见面时,对方乘其不备,将其手镯抢走,价值1.6万余元。

时隔一个月,界牌镇群众凤凤(化名)报警称,一天晚上,她和一名微信好友见面后,被该男子骑摩托车先后带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界牌镇界中村一树林等地方,采用言语威逼等手段将其一部苹果手机和一条金项链抢走。

警方介绍,第一起案件发生后,侦查员随即对受害人、案发现场开展调查走访,可是由于受害人是通过微信附近搜索功能添加的好友,无法获取有效信息,案件侦办一时陷入僵局。但是第二起案件发生后,案件侦办出现了转机。通过调查,侦查员发现这两起案件均是采用微信聊天,犯罪嫌疑人获取单身女性好感后,约对方外出,时间都发生在夜间,犯罪嫌疑人分别骑自行车和摩托车,遂初步判断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于是,侦查员将两起案件串并侦查。

通过进一步调阅监控,侦查员昼夜奋战,终于锁定了安徽籍男子陈某为犯罪嫌疑人。然而,此时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已经离开丹阳,逃往浙江。于是,侦查员又马不停蹄赶往浙江,在浙江绍兴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押解回丹。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的猎手。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反侦查意识较强,具有很强的反抗心理,一直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面对这一困境,侦查员并不泄气,坚持缜密侦查,终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以“零口供”案件形式将其绳之以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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