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妻子患脑梗无法自理 丈夫年迈无力照顾被起诉

核心提示: 原告徐某今年已近90岁,与年长4岁的被告男子赵某于1998年结婚。当时双方均属再婚,再婚前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婚后二人也并未生育子女。2011年上半年时,徐某因不幸罹患脑梗,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直由赵某照顾。但近年来,赵某由于年老且患有心脏病,无力照顾徐某,于是要求徐某子女接回照顾,却由此与徐某子女发生了纠纷。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清扬)原告徐某今年已近90岁,与年长4岁的被告男子赵某于1998年结婚。当时双方均属再婚,再婚前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婚后二人也并未生育子女。2011年上半年时,徐某因不幸罹患脑梗,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直由赵某照顾。但近年来,赵某由于年老且患有心脏病,无力照顾徐某,于是要求徐某子女接回照顾,却由此与徐某子女发生了纠纷。

据了解,期间赵某还多次到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信访,要求解决徐某的生活问题。此后,徐某子女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给付徐某生活费、医疗费等。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就本案纠纷,此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多次组织双方协调解决,但均未成功,并且双方当事人矛盾趋于激化。基层法庭开庭审理后,考虑到本案婚姻家事纠纷的特殊性,认识到从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角度,不宜简单判决结案。于是,工作人员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的子女及代理律师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经过多次释法明理、沟通协调,终于促成当事人及双方子女互相体谅,并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原告徐某由其子女服侍照顾;被告赵某与徐某是夫妻关系,有照顾徐某的法律义务,且有教师退休工资,应自2018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徐某生活费、医药费等800元。

院方表示,此案成功调解结案,化解了看起来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农村婚姻家庭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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