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灭火器”

核心提示: “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他们,贴近他们,用他们能够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才能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灭火器”

——义务调解员张金元退休不褪色

本报记者 魏裕隆 通讯员 陈夕方

图为张金元在家中整理工作笔记

记者 裕隆 摄

“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他们,贴近他们,用他们能够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才能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退休后,从事调解员工作近八年的张金元这样总结自己的调解工作。八年来,张金元倾心竭力,与同事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共计1000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被大家称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灭火器”。

凭的是责任心  全靠嘴一张

退休前,张金元曾担任过练湖农场几个生产队的党支部书记,有着一定的群众基础。2010年6月,他从原丹阳练湖农场组织科科长的岗位上退休。退休后,又被开发区派出所“相中”,与同事王生根搭档担任民事调解员,继续发挥余热。民事调解工作看似简单,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在调解工作中,他们要面对拆迁分家、赡养老人、邻里关系及各类家庭矛盾和经济纠纷等问题,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系错综复杂。有些当事人更是带着情绪来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做调解工作,考验的不仅是他们的耐心,更考验的是责任心。“做调解,我们秉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群众办事,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耐心疏导,热心劝说,促使双方相互谅解,消除隔阂,解决纠纷。”张金元说,调解员是“和事佬”,在和当事人倾心交谈中,要情真意切,和风细雨,在潜移默化中,使当事人受到教育,接受调解员的意见,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也就顺理成章了。与此相反,如果简单粗暴,空泛说教,平淡枯燥,当事人就会越听越反感,甚至因为言语不当,还会伤害了当事人,遭到当事人的围攻。所以,要讲究语言艺术是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关键。

促和谐保安宁  化干戈为玉帛

今年3月,张金元与同事接到了一起赡养老人的纠纷案。一位85岁的许某,共育有三个子女,两男一女,丈夫早年病故。许某长期与小儿子及儿媳妇生活在一起,许某退休金4000多元,大儿子马某与妻子离婚后,靠着打零工维持生活,大儿子一直要求母亲与他共同生活,但母亲不愿意与大儿子生活在一起。为了这件事情,子女几个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一直闹矛盾。为了解决纠纷,张金元曾多次做老人与子女的思想工作,建议子女为老人请保姆。最终,子女们终于达成了协议,许某所请保姆的费用由子女和老人退休金分别支出,如费用不够负担保姆费用,再由三名子女共同承担。双方都觉得很公平,一场家庭纠纷总算是偃旗息鼓了。

工作的重复,年纪的增长,以及每天遇到的各种事务纠纷,被人谩骂,甚至威胁,每天的烦恼内容仿佛总是相同的,最后再绕回原点。从事这八年来的调解工作,张金元表示,在调解中,他发现很多矛盾产生和激化的起因都不是什么大事,有些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如果事态升级,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民事调解,尤其考验调解员的心理素质。这一点,他很有心得,“你既要让别人觉得你明事理、有信心,又要表现出可以把问题解决好。调解工作,矛盾双方吵吵闹闹在所难免,你一言,他一语,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常常是谁都不肯让出半步。如果双方态度都很强硬,就把这些人暂时拉开,再找通情达理的人去逐个沟通。”张金元说,面对这样的纠纷,他就选择逐个击破,找到各自都能接受的办法。担任调解工作八年间,他与同事处理的1000多件矛盾纠纷中,形成案卷的有568件、经济纠纷43件、赔偿纠纷112件、交通纠纷68件,化解疑难纠纷60多起,还挽救了10多个濒临破裂的家庭。今年72岁的张金元还被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人社局评为正能量先锋。

发挥余热  做好“娘舅”

随手翻开张金元与同事处理纠纷的工作笔记,周一至周五,哪天做了什么、当事人是谁、纠纷处理时间、原因、经过、结果、谁记录,都一清二楚。“虽然年纪大了,但是我现在还能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这是我的荣幸。”张金元感慨,每次调解成功,看着当事人满意的笑容,他内心就很满足。他说,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成功调解纠纷后,群众给予赞许眼光的瞬间。要说幸福,他认为能够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虽然只有几百元的工作津贴,但是张金元与同事并不计较报酬,只为群众办实事、尽自己的职责处理好每一件纠纷。前段时间,他由于腰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导致右腿疼痛,行动不便,在家中休养了一段时间。虽然人在家中,但张金元心里放不下工作,每天还通过电话向同事了解矛盾纠纷情况。病情刚好了一点,他马上又扑向工作。虽然退休了,但他没有像其他退休人员那样,尽情地游山玩水,享受夕阳无限好的生活,颐养天年,而是继续发挥余热,做好“娘舅”。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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