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起便先后因抢劫、盗窃被判刑9次

核心提示: 刘某某今年49岁,自其19岁起便先后因抢劫、盗窃被判刑9次,行政处罚3次。

19岁起便先后因抢劫、盗窃被判刑9次

“盗窃老手”不思悔改“十进宫”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健)刘某某今年49岁,自其19岁起便先后因抢劫、盗窃被判刑9次,行政处罚3次。今年一月份,刚刚刑满释放的他不思悔改,又回归了“老本行”,将手伸向了客流量较大的浴室和小饭馆。日前,“盗窃老手”刘某某因盗窃再次获刑。

检方介绍,2018年6月初的一天早晨,刘某某步行经过万善路路边的一家小餐馆,见餐馆门未关,且店内无人,便又动起了盗窃的歪念头。于是,他佯装用餐,走进该餐馆,凭借多年的盗窃经验,迅速定位店主的“小金库”,窃得店内现金2000元。

店主发现店内现金被盗后立即报警。侦查人员通过调取隔壁店铺外监控,发现刘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刘某某对其实施该起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此前其曾在两家浴室内实施盗窃。那两次,他窃得洗浴顾客存放在浴室衣柜、包厢内的现金共计9500元。

经审查,检方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且考虑到刘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

近日,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刘某某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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