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巡察意见反馈

核心提示: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9月,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开展第四轮巡察工作,其中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吕城镇辖区所有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他三组采取“一拖二”的模式,分别对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局、统计局、交运局、财政局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9月,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开展第四轮巡察工作,其中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吕城镇辖区所有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他三组采取“一拖二”的模式,分别对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局、统计局、交运局、财政局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本轮巡察,市委巡察组将“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纲”和“魂”,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先后查阅各类台账资料7758份,发放问卷调查1122份,组织理论测试13场,受理来信来电来访64件(次),个别谈话825人(次),走访调查299户。共发现被巡察单位问题260个,提出巡察建议57条,形成专题报告2个,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4条,落实整改14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市委巡察机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反馈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司法局: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力,推动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应对上级考核搞变通;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对下属律师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存在人员混编混岗、公证专业人才紧缺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组织有关培训活动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局党组存在求稳怕乱、守摊子思想,内部管理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部分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

民政局:执行上级有关政策不到位,在执行城乡低保政策、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管理社会组织等方面存在不足;党委会与行政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执行不严,股级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和监管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向下属单位转嫁经费;对下属企业监管缺失,下属企业存在人员招聘、财务报支不规范等问题。

住建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未按要求转变职能,推进政企分开,在其监管领域设立企业从事营利活动;下属单位之间沟通协作机制不畅,工作衔接不力;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专题教育活动浮于表面,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人员混编混岗情况严重,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明确,压力传递不够,少数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公车使用混乱,超额发放奖金福利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向下属单位转嫁经费支出,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廉政风险防范缺失,局党委派出的纪检员作用发挥不明显。

统计局: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不深入,对经济数据解读能力不足,统计数据精准性不高,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不够;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题教育活动不严不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定位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管理重视不够,统计执法队伍薄弱,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递不够,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空白。

交运局:推进交通工作缺乏统筹谋划,系统性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合力不足;对群众关切的“优化公交路线、公交智能化”等问题主动回应不够;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存在有些事项议而不决、前后矛盾,以及决而不行现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机关及下属单位普遍存在“将多兵少”现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逐层递减,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部分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国有资产底数掌握不清。

财政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作为市地方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重要成员单位,化解债务的能力和办法不多;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不够,对国有资产监管滞后,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意识形态存在薄弱环节,专题教育成效不明显;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选拔机制不规范;作风效能建设存在不足,少数干部宗旨意识不强,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中梗阻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仍然存在;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警醒,没有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

吕城镇下辖村党组织:统筹引领农村发展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统筹谋划村长远发展少,党组织议事规则缺失,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三大攻坚战”成效不明显,扶贫项目效益不高,村组资金外借存在风险,农村环境问题整治、“三资”管理不到位,村务监督流于形式;村(社区)党建工作虚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支部换届、党员发展、党务公开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部分党员先锋意识有所弱化;村两委班子队伍结构不合理,村干部教育培训较少,自主学习几乎没有,普遍存在理论知识少、政策水平低、工作能力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部分村接待费用明显偏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村下属单位监督缺位,部分村两委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对巡察组反馈的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予以接受,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紧从实抓好落实,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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