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伤获6万余元援助 一市民主动偿还基金费用

核心提示: 市民杨某家人带着6万余元现金,来到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中心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张青文)日前,市民杨某家人带着6万余元现金,来到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中心,主动偿还杨某前段时间车祸获得的医疗抢救金,并为道路基金中心的及时高效救援表示了衷心感谢。

原来,今年5月19日晚上7点多钟,杨某和丈夫荆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准备回家。当荆某行驶到002县道40公里处,其电动自行车被对面罗某驾驶的轻型货车撞倒,杨某当即跌落并受伤。经过医院诊治,杨某身体多处受到重创,如果实施抢救手术需要6万余元的医疗费用。不过,打工谋生的杨某家人实在无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于是在警方提议下向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中心进行了求助。

接到杨某家人的援助申请后,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中心高度重视。由于杨某伤情严重转至无锡医院治疗,我市网点专员立刻开启“异地转诊”程序,协同无锡路救专员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经审批共为杨某垫付抢救费用6.57万余元,后来这笔抢救费直接汇至当地医院账户,保证了杨某及时得到治疗。

在积极接受治疗的同时,善良的杨某也惦记着尽快归还道路救助基金。在她的叮嘱下,杨某家人主动与市道路救助基金中心专员约定时间,并且如期来到网点,偿还了当时中心垫付的6万余元抢救费用,而后专员及时将款项汇至道路基金中心南京中心账户。

据了解,当前道路交通日益发达,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为更大程度上帮助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接受医疗救治,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成立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已成功受理1099件案子,总垫付金额为2432余万元,成功救助了一大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群众,发挥了救急、救难的社会保障作用。

由于道路救助基金主要是垫付当事人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时候所用的抢救费用,属于国有资产,是一个循环的可持续的基金,因此被垫付当事人应当予以及时偿还。然而,在我市实际案件中,却只有很少的赔偿责任人会主动前往网点偿还基金事宜,甚至存在故意拖欠偿还垫付款的情况,给道路救助基金带来了管理难题。

为此,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负责人眭辉军呼吁,被帮助过的市民能够提高偿还意识,为路救基金的追偿工作提供新动力,保证我市道路救助基金的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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