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在排查的259家中,90家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已移交教育局处理,5家无照经营的已责令停止经营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结合暑期校外培训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该局于近日对全市259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孙安)昨日,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结合暑期校外培训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该局于近日对全市259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

据悉,在此次排查中,发现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有90家,其中无照经营10家;面向成年人的培训,或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方面的培训机构共109家,其中无照经营5家。此外,检查还发现已关门停业或查无下落的培训机构60家。

据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实施与学校文化课程相关的,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文化教育活动的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或者虽然是面向中小学生的,但是培训内容是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方面的,可以直接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无须教育部门的许可,但是这些机构不得超范围开展文化教育活动,机构名称中不得出现“教育”“学校”的字样。

针对90家涉嫌无证从事中小学生学科类教育的培训机构,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实施意见》,无证无照经营和有照无证经营由负责审批发证的部门予以查处。目前,该局已将这90家培训机构名单移交市教育局,由教育部门负责对无办学许可证、擅自从事中小学生学科类教育培训的行为进行查处;对5家无照经营(无需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已通过所在地的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引导其办照。

下一步,该局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突出问题,配合教育、民政、人社、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按照“审批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思路,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活动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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