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张光华先生昨成为领证“第一人”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10时,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办证大厅发出我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丹工作生活2年多的台胞张光华先生,领到了我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我市发出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台胞张光华先生昨成为领证“第一人”

o_1cnr65ed918efu518e510gu103ma

张光华领取我市发出的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记者 丽娜 摄

本报讯(记者 丽娜 通讯员 张斌)昨日上午10时,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办证大厅发出我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丹工作生活2年多的台胞张光华先生,领到了我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当天,张光华来到我市唯一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点——中山路派出所办证大厅递交申请材料。昨天一早,他就接到电话,被告知他的居住证已通过审核,他随即赶来领取。“有了居住证,以后出差坐飞机和高铁就方便多了。”张光华告诉记者,他是2016年7月来到丹阳,在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工作。

据了解,此前,因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号只有8位数,和大陆一些公共服务系统不兼容,办理网上购票、自助取票、旅馆住宿等业务不太方便。“出于工作原因,常常需要到上海、北京等地出差,但原先没有这张居住证,网上购买车票后,必须提前到售票厅的人工服务处排队取到纸质票才能上车,有些不便。”张光华说,除了坐车更加便利,居住证发放后,他在我市办理金融业务还可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便利,“这项措施为有意在大陆发展的港澳台青年提供了很大帮助。”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同时,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个方面的便利。居住地政府及部门应为其提供义务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

据中山路派出所办证大厅工作人员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号码、地址码,都是按照大陆居民身份证的号码统一编制。自9月1日以来,该办证大厅已接待20余名在我市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前来申请办理,证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证件有效期限为五年。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