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丹阳“最美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核心提示: 为着力推进“诚信丹阳”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丹阳“最美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为着力推进“诚信丹阳”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丹阳“最美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市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二、申报条件

1. 凡在丹阳市范围内学习、工作或生活的人员均可参与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犯罪、违纪违规等行为。

4.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从事生产活动能坚持质量至上,在从事经营活动能坚持信守契约,在从事服务工作能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5.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6.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7.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8.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丹阳“最美诚信之星”分为个人申报、群众举荐和单位推荐,申报者统一填写丹阳“最美诚信之星”申报表。个人申报的,需要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或所在村(社区)公章;群众举荐的,需在审报表上签字证明;单位推荐申报的,统一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表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dyxcbxck@163.com。纸质稿件送至:丹阳市兰陵路行政中心A区4003办公室。联系人:孙洁,联系电话:86575223。

3.申报时间:2018年9月18日—9月30日。

4.全市各党委单位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选表彰

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丹阳日报、丹阳电视台、“丹阳发布”、丹阳新闻网、丹阳网、丹阳文明网进行公示。对最终被评选为丹阳“最美诚信之星”人员,将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诚信人物。

4.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有效载体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市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中共丹阳市委宣传部     丹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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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最美诚信之星”申报表.docx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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