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核心提示: 昨天,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道,自己从外地回丹阳工作一年多,想给家人买套新房,现在最多可以获得多少公积金贷款资金?对此,记者采访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杨敏)昨天,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道,自己从外地回丹阳工作一年多,想给家人买套新房,现在最多可以获得多少公积金贷款资金?对此,记者采访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科负责人介绍,像张先生这种情况,由于其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年限均未满一年,他们家庭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当时是2万元,那么贷款额度就不能超过16万元,不同于以前职工只要缴存满六个月就可享受一人30万元、两人50万元贷款上限的规定。

据了解,由于近年来市民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压力也不断增强。为了更好地满足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按时、足额、长期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购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今年四月开始实施新政,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存贷比挂钩机制。

具体来说,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8倍;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一年(含)不足两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0倍;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受账户余额的限制,按照原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确定可贷额度。

与此同时,为保障刚性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偏向于一次贷款的缴存职工。具体而言,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的职工缴存时限由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提高到12个月(含)以上,且不得通过补缴等方式续缴公积金。同时,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60%,可贷比例为房价的40%,并且不超过一人30万元、两人50万元的贷款上限。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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